以東被棄絕了嗎?
神將地的產業賜給以東人,正如祂將產業賜給以色列人一樣。”正如耶和華從前為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將何利人從他們面前除滅,他們得了何利人的地,接著居住一樣,直到今日。(申2:12)”
因為他是你們的兄弟
不過到了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進應許之地以前,路徑需經過以東地時,以東人並不是以兄弟情誼看待他們之間關係:
求你容我們從你的地經過。我們不走田間和葡萄園,也不喝井裡的水,只走大道,不偏左右,直到過了你的境界。」以東王說:「你不可從我的地經過,免得我帶刀出去攻擊你。」 以色列人說:「我們要走大道上去。我們和牲畜若喝你的水,必給你價值。不求別的,只求你容我們步行過去。」 以東王說:「你們不可經過。」就率領許多人出來,要用強硬的手攻擊以色列人。這樣,以東王不肯容以色列人從他的境界過去。於是他們轉去,離開他。
(民20:17-21)
儘管神聲稱他惡以掃,但神透過摩西所頒布的誡命,禁止以色列人藐視以東人,因為「他是你們的兄弟」:”「不可憎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弟兄;不可憎惡埃及人,因為你在他的地上做過寄居的。」 (申命記 23:7)”
換句話說,儘管雅各(以色列)的後裔和以掃的後裔(以東或西珥)兩個群體之間存在著屬靈生命的差異,以色列仍要根據妥拉的教導,兄弟親屬關係的原則,要與以東和平相處。
神對以東的審判
俄巴底亞書中看見神對以東的審判,但並不是沒有原因,針對第十節經文——若你行強暴,羞愧必遮蓋你,你必永遠斷絕,接著經文歸納以下『不當做』的行為,作為神評論以東作為兄弟的提醒:
- 11 當外人擄掠雅各的財物,外邦人進入他的城門,為耶路撒冷拈鬮的日子,你竟站在一旁,像與他們同夥。
- 12a 你兄弟遭難的日子,你不當瞪眼看著。
- 12b 猶大人被滅的日子,你不當因此歡樂。
- 12c 他們遭難的日子,你不當說狂傲的話。
- 13a 我民遭災的日子,你不當進他們的城門。
- 13b 他們遭災的日子,你不當瞪眼看著他們受苦。
- 13c 他們遭災的日子,你不當伸手搶他們的財物。
- 14a 你不當站在岔路口,剪除他們中間逃脫的。
- 14b 他們遭難的日子,你不當將他們剩下的人交付仇敵。
以色列,你不可憎惡以掃, 因為他是你的弟兄,正如以掃(以東),你不可憎惡以色列, 因為他是你的弟兄。
沒有人是被棄絕的
俄巴底亞書中,預言神對以東作出了可怕的審判,但以掃的後裔真的被棄絕了嗎?先知阿摩司預言在彌賽亞的時候,以東的餘民將回到大衛的帳幕,回歸屬靈的君王血脈中,是被收納的後裔。
「到那日,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堵住其中的破口,把那破壞的建立起來,重新修造,像古時一樣, 使以色列人得以東所餘剩的和所有稱為我名下的國。」此乃行這事的耶和華說的。
(摩9:11-12;參:徒15:15-18)
在新約聖經中,以土買人(以東人的希臘名)的餘民也尋求基督的憐憫:
還有許多人聽見他所作的大事、就從猶太、耶路撒冷、以土買、約但河外、並推羅西頓的四方、來到他那裡。(馬可福音3:8)
耶穌示範兄弟的關係
回到雅各對他兄弟的欺騙,就能更好地理解耶穌看待『兄弟』之間的關係與價值,他自己為我們作了榜樣:
- 在他兄弟迫切需要(紅湯)的時候,雅各準備的一頓飯,用來奪取他兄弟與生俱來的『長子』權利(創25:29-34)。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腓2:6-7)
- 但在我們迫切需要的時候,耶穌準備了一頓飯(餅杯預表為我們捨的生命),以便與我們分享祂與生俱來的權利。n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掰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26:26-28)
- 雅各假扮他兄弟的身份,穿上哥哥的袍子(創27:15),並用祭牲的皮蓋住自己(創27:16),為了奪走他兄弟的祝福。 而耶穌取了他弟兄(人)的樣式,為我們穿上不義的衣服,以便我們可以穿上他的公義外袍。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3:27);「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靠神快樂。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像新婦佩戴裝飾。(賽61:10)
- 並以祂自己作為獻上的祭物,用寶血來遮蓋我們的罪,為了讓祂可以除掉我們的咒詛,使我們可以分享從父來的祝福。n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弗1:7)
- 耶穌做出的犧牲,為愛我們的緣故,祂親自示範大的服事小的的榜樣:n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做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約13:13-15)
回到雅各和以掃和好相擁而泣的時刻(參:創33:4),如同詩篇133所描述, 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何等地美。
最終耶穌為我們而道成肉身,祂要以自己的性命接受刑罰,用來滿足神的公義,並止息 一切控告者的聲音。只有耶穌的寶血,能滅冤仇,祂預備使神與人和好的道路,讓凡相 信祂救恩的人,也經歷死裡復活的新生命,並敗壞一切的仇恨,在基督裡兄弟和睦同居,有永遠的盼望。
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
(弗2: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