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四週顯現篇,提到了亞伯拉罕的家庭問題,關於後裔的部分,也就是撒萊當時不生育,找了使女夏甲代孕來生下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但終究神為亞伯拉罕和撒拉改變名字,成全呼召,並生下了以撒,他是承接「應許」的繼承人。
應許的後裔
神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是『那一位』,也是聖經中的第一個預言: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創3:15)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加3:16)
這一句在擴大版聖經是這樣的解釋:
Now the promises [in the covenants] were decreed to Abraham and to his seed. God does not say, “And to seeds (descendants, heirs)” , as if [ referring] to many [persons], but as to one, ” And to your Seed,” who is [non other than] Christ.
加拉太書3:16 |擴大版聖經 AMP
亞伯拉罕『約』中的『應許』是頒佈給亞伯拉罕和應許的後裔的。上帝並不是說許多後裔(後裔的複數),好像指著很多的人,其實只有一位,所指的『你的』『後裔』是『耶穌基督』。
神對亞伯拉罕之約中所頒佈或重申後裔的應許,只限定亞伯拉罕和耶穌基督;耶穌是應許的後裔,在希伯來文也是『種子』(zera /זָ֫רַע )的意思,完全以單數形態出現,因此加拉太書能完整解釋,其實只有一位。以下的經文,是神與亞伯拉罕的約中所提到的應許,使用『後裔』這字,都是單數的。
- 創12:7 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裡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 創13:14-16 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後裔。
- 創15:4-5 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 創17:6-8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做永遠的約,是要做你和你後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做他們的神。
在約中,神應許亞伯拉罕的那一位後裔,一個能完全反照天上計劃的『那一位』,一個能完全反照父神形象的人子,必須在神計劃的故事線、時間和佈局中步步顯明。因此,聖經中的第一個預言,就是要傷仇敵的頭的這位後裔,必定出自女人的後裔,也就是人類,他是一位能正確反照天上的樣式的人類,他必須是一個在地上能被肉眼所見,能正確反照天上計劃的那一位。
因此,在那位應許的後裔還未降世以前,這些先祖家庭參與許多從人意來的酬算,例如撒拉自行安排代孕,利百加僭越神的主權,過度介入神對雅各的揀選,因而顯得這些神所揀選的家庭功能不彰,但這也是神的主權與永不改變的屬性,祂委身在這約當中,祂也使用軟弱的器皿,祂顯明一條救贖的故事線,邀請大家參與在這人生劇場,叫人可以靠著祂不失敗的愛,共同參與演出。
原本是一個奧秘,中間經歷了多少朝代、事件,就在時候滿足時揭曉。加拉太書3章17節,接著說,『所以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因為那律法每一個細節,都是為了引導我們走向耶穌基督,那位應許的後裔,這一切的律,都由耶穌基督為我們(罪人)嘗了,代我們受了,替我們做了,祂完成了,實現了,成全了!律法的每個細節不是用行為遵守的,是經過探索、查考、發現、認出,引領人們看見耶穌基督,與耶穌基督相遇,並作見證,這就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