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主、屋主
- 第四十九週《出時篇》《馬太福音24章》伴讀/妥拉讀經分享
- 來源|啟動七年新循環 授權
- 日期|2026年8月19日
第四十九週妥拉《出時篇》,從一個很特別的場景開始:
「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她,要娶她為妻。」(申21:11)
人「看見」美貌,然後產生「戀慕」。
戀慕,帶著被吸引、渴望、想要取得的意味。妥拉卻在這裡介入,使人的渴望不能立刻成為行動,而是經過時間、秩序,直到「身份」的轉換。
人很容易從「我看見了什麼」開始,接著變成「我想要什麼」。
而第49週的伴讀經文《馬太福音》24:29–44,又帶我們從另一個角度談到「看見」與「察覺」之間的關係。
無花果樹發嫩長葉,人就知道夏天近了;但挪亞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洪水來到,卻「不知不覺」。
比較難理解的是關於兩個女人的結局的故事:
「那時,兩個人在田裡,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太24:40–41)
兩個人在一樣的地方,做著一樣的事情,結局為什麼不一樣?
這個問題,似乎在接下來的「田主」與「屋主」中找到一個重要的線索。
「家主若知道幾更天有賊來,就必警醒……所以,你們也要預備。」(太24:43–44)
這裡出現幾個彼此呼應的角色:「田主、屋主」、「田裡的人,以及小偷」。
田主擁有田地,主權在田主;屋主則不知道小偷什麼時候來,因此他的責任不是掌握時間,而是保持警醒。
這讓我們重新理解耶穌的提醒:
「所以,你們要警醒。」(太24:42)
末世真正需要我們掌握的,不是「那一天、那時辰」——因為主權不在我們手中。
田主擁有主權;屋主負責警醒。
我們不能決定神什麼時候行動,卻可以決定自己今天是否保持警醒。
當我們把第49週妥拉所提的「戀慕」(申21:11)與《馬太福音》24章的「警醒」連在一起時,會看見一個很有意思的差別:
一個是「我看見什麼,就想要什麼」;另一個是「我看見了什麼,是否察覺神正在做什麼」。
而這兩者之間,就是妥拉可以介入的地方。
妥拉不是叫我們離開地上的日常生活。我們仍然在田裡工作、推磨、吃喝、嫁娶;但在同樣的日常裡,我們可以因著妥拉不斷校準自己的眼光,使我們越來越能看見神所看見的,察覺神正在做的事。
所以,末世的預備,不一定是知道更多關於「那一天」的資訊,而是學習在今天如何活。
主權在神,警醒在我。
耶穌接下來又說到忠心的僕人:主人什麼時候回來,不是僕人可以決定的;主人回來時,看見僕人正在做什麼,才是關鍵。
因此,主權在神,警醒在我,忠心是我們的日常。
我們不知道「那一天」什麼時候來,但我們可以知道,今天要如何活——在神所託付的日常裡,保持警醒,忠心而活。
也許真正的回轉,就是在每一個平凡的日子裡,讓自己的眼光不斷回到神的話,從「我想要什麼」,轉向「神正在做什麼」。
我們不需要掌握那一天,卻可以預備好今天!
接下來的經文,並不在本週伴讀範圍的,意外的,成為神給我們的鼓勵!”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為主人所派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 主人來到,看見他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太24: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