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耶和華的節期

數算俄梅珥與利未記

每年的五旬節,實際上都是不同的日期,因為五旬節是根據逾越節期(1+7天)數算出來的。而逾越節是月望的時候,正月14-15日,因此基督教信仰,以春分月圓後的週日作為復活節,並開始數算七週後的週日為復活節。
按利未記23章,五旬節到底是計算出來的呢?

聖經中猶大人被擄、回歸歷史

舊約聖經架構,包括摩西五經妥拉、歷史書、先知書和著作。而歷史書終結在以斯帖記,但如果將以斯拉記、尼希米記的歷史時間軸拉出來,會看見一些特別的資訊關於猶大人被擄歸回歷史以及境外猶大人。同時也看見,以斯帖、末底改的位置足以影響朝政,促成猶大人第二,三次的回歸,建造城牆,並開始公開讀妥拉的建立。

細利斯為什麼要這樣說?

細利斯,是哈曼的妻子,她在以斯帖記第五章與第六章,記錄下她說的一些話,其中一句十分的耐人尋味,她說:“他如果是猶大人,你必不能勝他,終必在他面前敗落。“為什麼她這樣說?

以斯帖不是在『以斯帖禁食日』禁食

以斯帖禁食日,或普珥日是聖經歷史記載的節期,不同於耶和華的節期,而以斯帖禁食更不是在普珥日的前一天,透過經文記載,以斯帖真正禁食的時候是逾越節期節,或尼散月(正月)的時候。

正月十三日,第一個公告:仇敵可以對猶大族人進行全然剪除,殺戮滅絕並奪財掠物;西彎月廿三日,第二個公告:猶大人可以聚集保護性命,剪除、殺戮、滅絕那要攻擊他們的一切仇敵和他們的妻子、兒女,奪取他們的財為掠物。兩次公告相差約七十天的時間,透過以下經文稍作解釋,並補充關於以斯帖禁食日和普珥日的關係。

以斯帖禁食的『時候』

以斯帖選擇和族人同站立,她心中的確有根據,她相信揀選生命的道路:

「你當去招聚書珊城所有的猶大人,為我禁食三晝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宮女也要這樣禁食,然後我違例進去見王。我若死就死吧!」(斯4:16)

以斯帖記提到一個特別的日子與線索:『正月十三日』。那是逾越節的前夕,那是從書珊向各省傳王的旨意,就是關於亞達月允許剪除殺戮猶大人的日子:

正月十三日,就召了王的書記來,照著哈曼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旨意,傳於總督和各省的省長並各族的首領,又用王的戒指蓋印,交給驛卒傳到王的各省,吩咐將猶大人,無論老少、婦女孩子,在一日之間,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殺戮滅絕,並奪他們的財為掠物。(斯3:12-13)

在三天的禁食後,以斯帖因王的施恩得以進宮,並預備筵席向王請求。因此可推測以斯帖禁食的時候,就在逾越節期間或亞筆月(正月)。妥拉保存節期所帶出龐大資訊量是讀聖經其它書卷很重要的根據,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子孫,清楚知道的,脫離埃及法老和進入妥拉盟約——摩西之約,神對以色列民的拯救是盟約裡的應許,相信逾越節帶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