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中有一句話說:「夫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地球上沒有戰爭的年日是極稀少的,地球五千多年的歷史中,只有十分之一的時間是和平的(出自《關於軍事學的100個故事》)。從近代歷史二次世界大戰到如今,世界仍充斥著零星的暴力事件,或是區域性的內憂、戰爭外患,人類號稱的文明時代,為什麼仍然有無故的仇恨(baseless hatred)散播、無差別、自殺式恐怖攻擊、甚至發展『無人』機、代理人,開闢各式戰場⋯⋯因人為而引發傷亡的人數遠遠超過自然災害所帶來的災難。撇開新聞媒體、軍事專家、民調的觀點,妥拉是教導我們認識『生命』價值的碁石,特別在恐怖攻擊、戰爭流血,如此錯綜複雜的主題中,確實能在妥拉中看見神的律例法則,引導我們走向光明、救贖和盼望。 在本週妥拉中,充分看見崇拜偶像與人心、流無辜之人的血與土地之間的關係緊密不可分,也是在往後先知、歷史書中重複看見的人背道的模式和咒詛的循環,到底誰能帶來真正的和平呢?真正的和平還需要要動刀槍流血嗎?讓我們從妥拉記載的第一個戰爭是四王五王之戰,來看神如何透過摩西曉喻以色列百姓關於戰爭的吩咐。 前言 - 妥拉記錄第一場戰爭 (聯盟與納貢) 在亞伯拉罕蒙召到迦南地時,聖經中提到第一場國與國的戰役——西訂谷之戰,也稱作四王五王的戰爭,記載國與國之間的關係。 1、兩個聯盟 這九個國家,分別是兩河流域(示拿地)的四王聯盟、以及以死海為據的五王聯盟: 四王聯盟:暗拉非做示拿王、亞略做以拉撒王、基大老瑪做以攔王、提達做戈印王。同時也是建造巴別塔的聯盟:> 那時,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他們往東邊遷移的時候,在示拿地遇見一片平原,就住在那裡。他們彼此商量說:「來吧!我們要做磚,把磚燒透了。」他們就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他們說:「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創11:1-4)> 古實又生寧錄,他為世上英雄之首。他在耶和華面前是個英勇的獵戶,所以俗語說:「像寧錄在耶和華面前是個英勇的獵戶。」他國的起頭是巴別、以力、亞甲、甲尼,都在示拿地。(創10:8-10) 五王聯盟:所多瑪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之於兩河流域一帶的勢力,鹽海的五王屬附庸或納貢的國家。 2、戰爭爆發的原因 戰爭的主因是死海的五王,事奉基大老瑪十二年了,在第十三年背叛四王聯盟。”他們已經侍奉基大老瑪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了。(創14:4) “ 而自兩河流域來的亞伯拉罕與羅得,成了戰役中的受害者: 他們都攻打所多瑪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創14:2) 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又把亞伯蘭的侄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創14:11-12) 之於五王為什麼膽敢背叛?從亞伯拉罕和羅得的經濟狀況便知道,鹽海一帶的列王,生活也漸漸富裕: 亞伯蘭的金銀、牲畜極多。⋯⋯。 與亞伯蘭同行的羅得也有牛群、羊群、帳篷。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當時,迦南人與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創13:2、5-7) 3、戰爭的結果 西訂谷之戰,熟悉地形的五王敗給自兩河流域四王的軍隊,而戰敗國的損害並非是土地被攻佔,重大損失是人口被擄與財物被搶奪: 西訂谷有許多石漆坑,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裡的,其餘的人都往山上逃跑。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又把亞伯蘭的侄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創14:10-12) 戰爭真正的結局卻落在神揀選的亞伯拉罕身上,亞伯蘭殺敗四王之首,救回所有人質,終結這四王五王之戰: 亞伯蘭聽見他侄兒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裡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殺敗敵人,又追到大馬士革左邊的何把,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侄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創14:14-16) 亞伯蘭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和至高神的祭司撒冷王麥基洗德都出來迎接他,亞伯拉罕的焦點是仍是一神論,他所得的十分之一奉獻給撒冷王,並拒絕所多瑪王的擄物: 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賜福於亞伯蘭!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創14:19-20) 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創14:22) 很意外的,在妥拉描述的第一個戰爭與結局,卻是亞伯蘭救回所有的人質和財務的勝利!這時候還出現一位撒冷王,麥基洗德!《撒冷》,是耶路撒冷城古名,它的字根就是"平安"(shalem|SH8003),特別的是,麥基洗德不屬四王、也不屬五王的聯盟,他是《至高神的祭司》,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亞伯蘭(參:創14:18)。《餅和酒》是否連想到耶穌上十字架前設立的聖餐,耶穌當時所用的語言,都是希伯來婚約所用的語言,代表著神與人之間的盟約。並且,在這戰爭後,亞伯蘭促進了神與亞伯拉罕一個最重要的盟約,就是《因信稱義》:《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15:6)》應許的後裔和盟約的發展,在創世記十五章正式啟動。 關於《流人血》 戰爭就會有生存,流人血的問題,了解妥拉如何引導我們來看這個艱難的題目,可以從流人血的觀點開始: 第一個兇殺案 聖經當中的第一個流人血的案件發生在創世記第四章: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創4:8)神對該隱的審判,使該隱承受在流無辜血,殺親兄弟的罪中與神、和土地都隔絕,但神仍設下一個記號,保守他的性命。正是在西奈山之約中十誡『不可殺人』的警誡: 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創4:15) 但是,該隱的後代,拉麥說:『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他指的遭報,指從人來的報復,這與神保護該隱的立場完全相反,拉麥所求的是自己的生存保障,他要暴力對待傷他、害他的人,拉麥對生命的立場與神是對立的。 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創4:23-24) 以命還命的原則 創世記第六章,記載了地上滿了強暴,神以洪水事件保存了挪亞一家,重新啟動一個世代,一個更新的約,就是《以命還命》的原則。雖然如此,妥拉核心不會改變,因為神造人是照祂自己的形象,因此,《殺人》不是神對人性原創的設計,因此被提出來記載在妥拉中;並且上帝才是公義的審判者: 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創9:5-6) 刑責條例 (出21:12-13) 在出埃及記21章、民數記35章還有申命記19、20章,提到個人的暴行或誤殺、引發群體效應的惡行、或引發社會性的戰爭,既都是流人的血,但在不同的情境中,妥拉說明的價值,看見神在乎的是生命:1、必被治死:必被治死、難逃死刑的律例,歸納如下: 「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出21:12)人若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裡,也當捉去把他治死。(出21:14)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孝敬父母》放在盟約的十誡當中,可以知道它的重要性,箴言20:20甚至提到 ”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 “ 可見無論是暴力或口舌,皆是對父母身分和權柄上的否認,在神眼裡與故殺人同等。還有,綁架人口的律例,拐帶人口,或是把人賣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這些遭治死的情節,特要在群體中被制止,禁止出於私利的暴力行為。 2、設立逃城: 神設下逃城,給無辜、意外、誤殺人避難不至於死的地方: 人若不是埋伏著殺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裡逃跑。(出21:13)「誤殺人的逃到那裡可以存活,定例乃是這樣:凡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 免得報血仇的心中火熱追趕他,因路遠就追上,將他殺死;其實他不該死,因為他與被殺的素無仇恨。」(申19:4、6)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過約旦河,進了迦南地,就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做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這些城可以做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民35:10-12) 不是每個逃往逃城的,都能脫罪之例: 「若有人恨他的鄰舍,埋伏著起來擊殺他,以至於死,便逃到這些城的一座城,本城的長老就要打發人去,從那裡帶出他來,交在報血仇的手中,將他治死。」(申19:11-12) 流無辜人的血和土地有關 當我們明白謀殺和誤殺條例的差別,再來看逃城的設計。 設立六座逃城的原則 首先祂吩咐百姓要設立逃城,並且給以色列人與中間的外人、寄居的,這是《普世》或《普遍》的原則,在神的應許之地,無論國籍都同歸一例: 你們所分出來的城,要做六座逃城。在約旦河東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做逃城。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人,並寄居的,作為逃城,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民35:13-15) 再增加三座逃城的理由 但在申命記,神說還要再添三座逃城!特別是在遵守神吩咐的誡命的條件之下!遵守神的道,不是更可以減少犯罪的比例嗎?為什麼還要再增加三座呢? 你若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這一切誡命,愛耶和華你的神,常常遵行他的道,就要在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免得無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流血(的罪)就歸於你。(申19:9-10) 關鍵字是否在於《免得流無辜之人的血》?希伯來原文並沒有使用『罪』這個字眼,單單只是《流無辜之人的血》或《流血》。 免得你們玷汙那地 從出埃及記、民數記中記載《流無辜人血》,可以更加明白,流無辜人血和土地受玷污是有相關的,而《土地受玷污》的經文,就要從利未記看見關鍵的描述,就是《受玷污的地》無法為人效力,甚至地會將居民吐出去! 免得你們玷汙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利18:25)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利20:22) 顯然,流無辜人血的可能性不會減少,卻可能增加,但判斷流人血的律例、法則以及逃城的設置,仍然有許多的變數或模糊之處,避免涉及無辜是神所在意的,這可能是廣設逃城的目的。 不可效法他民的惡俗和惡行 神警告,以先居住埃及人的行為、或得地業的迦南風俗,不可效法,那會玷污土地。外邦所流《無辜人的血》,並不單指謀殺、或誤殺,乃是埃及的奴役、偶像崇拜風俗、和迦南風俗的殘忍、性的淫亂、獻人祭(經火、獻給摩洛)等一切可憎惡的事: 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地就玷汙了。(利18:27)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利18:3) 因此,在本週妥拉中,充分看見崇拜偶像與人心、流無辜之人的血和土地之間的關係緊密不可分,也是在往後先知書將重複看見的人的背道的模式和後果: 免得無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流血(的罪)就歸於你。(申19:10) 應許之地,是受玷污之地, 還是流奶與蜜之地,在乎其上居民的決定,因此成為盟約中的子民,就用妥拉來解讀這世界所發出的訊息,神的話能使我們安然居住,得享安息!這樣的結論,我們真的相信嗎? 這約是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脫離鐵爐的那日所吩咐他們的,說:「你們要聽從我的話,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去行。這樣你們就做我的子民,我也做你們的神。」我好堅定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正如今日一樣。』」我就回答說:「耶和華啊,阿們!」(耶11:4-5) 關於戰爭 2023年妥拉節戰爭,直到如今,將近一年以色列四境和迦薩與哈瑪斯組織的衝突,如果以妥拉的原則,我們能分辨從主流媒體來理解對戰爭的立場嗎?每一個人都可以發表個人的看法,但妥拉會是這話題唯一的亮光: 赴戰場的條例 (申20:1-9) 妥拉教導的是,《不要害怕》,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神與你同在,祂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拯救你們”。因此,官長也要對百姓宣告說:1、誰建造房屋,尚未奉獻,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奉獻。2、 誰種葡萄園,尚未用所結的果子,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用。3、誰聘定了妻,尚未迎娶,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娶。4、誰懼怕膽怯,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和他一樣。 關乎土地的條例 歷史中戰爭常見的是極度的破壞,包括生命和財產,例如三光政策(殺光、燒光、擄光),或是侵佔土地或是土地資源。但是妥拉教導的那必要的戰爭,是為維持和平,以及如何對待土地、戰俘相關。1、非屬以色列的領土妥拉教導最重要的是,如果可以求和睦,打扙不是唯一的方式。經上說:『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 若不肯與你和好,反要與你打仗,你就要圍困那城。耶和華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唯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離你甚遠的各城,不是這些國民的城,你都要這樣待他。(申20:12-15) 顯然,發動的戰爭並不是為了擴大領土的目的,如同十誡中,神禁止以色列民,不可貪戀不屬你的土地或財產。 2、屬以色列的應許之地以色列的應許之地,妥拉告訴我們應許之地的來由,從亞伯拉罕遷移到迦南,亞伯拉罕用錢買下土地,以約和四境的鄰國立約,以及時候的滿足經過了至少四百七十年的時間(出埃及在亞伯拉罕之約後的四百三十年加上曠野四十年),而神唯一的目的,在文章中提及,地受玷污了,地會將人吐出去: 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地就玷汙了。(利18:27) 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申20:16-18) 以色列得迦南地業,並非以色列民的義,神給了以下充分的理由,關乎《彌賽亞的應許》是為普世的全人類所預備的;祂為這救恩的預備揀選了、分別出一個民族,就是透過以色列孕育出一個超越世代、時空、整全、永不會失敗的救贖計劃: 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也不是因你心裡正直,乃是因這些國民的惡,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又因耶和華要堅定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應許的話。「你當知道,耶和華你神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你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申9:5-6) 歷史中的列祖並沒有親眼看見彌賽亞,但他們因為應許而持守這盟約;而歷史中已看見彌賽亞的萬民,持守這盟約,是因為眾人讀同一本《妥拉》!這跨越千年的救贖,沒有哪一個時刻是不需要消滅仇敵的,包括對付個人心中的仇敵。因此,面對現今的戰爭,從《妥拉》中我們可以學習到什麼呢?(關於第30週妥拉分享《仇恨,可以嗎》) 3、愛護土地歷史多諸多爭戰形態,很常見的就是略奪糧食或焦土政策,但無論戰爭與否,神吩咐要珍惜食物的來源,食物是給人吃的,食物並不分敵方或我方,『田間的樹木豈是人,叫你糟蹋嗎』: 「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田間的樹木豈是人,叫你糟蹋嗎?唯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砍伐,用以修築營壘,攻擊那與你打仗的城,直到攻塌了。(申20:19-20) 創世記第一章神所說的,祂在第三日使地生長的植物,要留給人和地上的生物做食物的,無論有沒有戰爭,這都是首要的原則: 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做食物。(創1:29) 這兩年的妥拉的分享中,感受到土地和人心的相關性,我們是園中的生命樹!當人吃了善惡知識果子後,更得寸進尺的伸手向生命樹!但是神的法則卻不是這樣的,捨命是止息衝突,進入和睦、和平的唯一途徑,若沒有衝突又何來的捨命呢?這是耶穌基督為人捨命的終極目的,那正是和平、和睦的唯一途徑: 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弗2:14-15) 神對生命的看法 在申命記二十章,看見神對以色列有清楚的吩咐,即使是戰爭,也是為著終極的救恩舖陳,還有成全與救贖計劃的重要部分。 耶和華是戰士 經上說 ”耶和華是戰士,他的名是耶和華。(出15:3)”法老和軍兵在紅海中被滅絕之處提到神的屬性,祂是戰士,戰士是指好戰嗎?不是的!妥拉引導我們看見,耶和華神如何透過摩西與法老交手,神的大能和法老的氣勢不相對等,但是神卻願意,用法老明白的語言,透過《十災》來向法老說話,祂任憑法老的心剛硬,要使他降服,在回轉的時刻得救;而人的頑梗背逆,也無法超越神的忍耐寬容,祂不願一人沈淪,祂渴望人人正視自己的盡頭,等候人回轉得恢復,既使這對象是一位殘忍的暴君!祂之所以為戰士,所挑戰的是對付人心中敵擋真理的意念和意識,戰士要釋放那受非真理所捆綁、被轄制的人性,諸如驕傲、懼怕、貪婪、淫亂、咒詛等,戰士代表祂自己要為此目標爭戰到底的決心,祂將付上一切的代價也在所不惜的戰士,祂要奪回人起初受造的心,回到有祂形象和樣式的生命體中,這是神對人的愛情。 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歌8:6) 因此,我們不能用《肉身的死與活》來解讀神對生命價值的論述,這世上只有道成肉身的耶穌能夠解釋死的痛苦: 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2:24) 保羅面對在哥林多教會的淫亂,用耶穌名字的什麼屬性,宣告人的靈魂在耶穌的日子裡可以得救呢?相必是復活的大能! ⋯⋯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旦,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4-5) 所以,神豈是好戰的神嗎?《耶和華尼西》指的是『得勝旌旗』,我們選擇那一個隊伍?屬於哪一面旌旗的隊伍呢?在得勝的隊伍中呢,還是敵擋得勝的那一隊呢? 摩西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尼西,又說:「耶和華已經起了誓,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人爭戰。」(出17:15-16) 將復仇的主權交給神 造物主對『人性』乃擁有祂形象與樣式的看重,使得公義可以透過賦予執政掌權者的權柄,執行死刑、或對應的懲罰。從妥拉中,可看見這些細則背後的目的,是因為神視生命與生存本身高於個人自由(人本),施暴者的行為不止是需要條文禁止,對應的懲罰也是必要的。 他們失腳的時候,申冤報應在我;因他們遭災的日子近了,那要臨在他們身上的必速速來到。』(申32:35)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申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耶和華啊,你是申冤的神。申冤的神啊,求你發出光來!審判世界的主啊,求你挺身而立,使驕傲人受應得的報應!(詩94:1-2) 因此,我們相信還有一個更高的仲裁者、審判官,將使我們以敬畏的心,敬虔度日: 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7)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雅各書4:12)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唯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太10:28) 慈愛比生命更好 因你的慈愛比生命更好,我的嘴唇要頌讚你。(詩63:3) 整本妥拉告訴我們,禍與福都陳明在面前,要揀選生命(要吃生命樹的果子),而這道命令,是根基於神的慈愛。至於神的慈愛是什麼呢?原文是《חָ֫סֶד (checed | SH2617)》原文是基於忠誠(盟約下的)恩典。我們對生命的價值理解,根基於創造天地的造物主,祂的信實將帶來對生命的保障;生命更是超越肉身的生和死,祂更關心的是恢復原創與活真理中的永恆。馬太福音24章,當我們面對打仗的風聲,國要攻打國,民要攻打民的風聲時,為什麼耶穌說:『總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還有祂說『只是末期還沒有到。』同樣在24章祂說末期時刻的線索:『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 顯然《末期的來到》和《人》大有關係,因為《福音》指的是宣告耶穌基督作王了,所以傳遍天下的福音是知道我們就在《耶穌基督為君王的國度》裡,作神子民的軍隊,真要面臨的戰爭會是什麼?還會有我們以為的『戰爭』嗎?如果我們真的在得勝的隊伍,站在耶和華尼西的旗幟下,我們還會懼怕末期嗎?在打仗的風聲之中,我們的平安又在哪裡呢,這些都是必要的,神說,總不要驚慌!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14:27)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16:33) 【Torah Lab 妥拉實驗室】想一想,為什麼耶穌說,祂不是叫地上太平呢?「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太10:34)或許馬太福音第六章的主禱文透露了線索,就是:「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6:9-10) 真正的太平,是地上要完全反照天上的樣式,合而為『一』,妥拉教導我們是藉著饒恕,才有真正的和好,是嗎?⋯⋯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6:12-15) 人際之間真正的和好,與耶穌再來的君王要為我們報仇的仇敵是不同的教導,但人與人之間真實的和好,會轉化我們對太平的心思意念與耶穌一致,便曉得誰是我們的真仇敵,還有什麼才是真正的得生命。 [mailpoet_form 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