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週「顯現篇」妥拉讀經分享 創世記18,19章 這次的分享,讓我們開門見山,把一同從哈蘭旅行到迦南的伯侄,亞伯蘭和羅得,在「顯現篇」的妥拉進度中作個對照。 兩個劇場的對照 創世記18,19章,兩個不同的故事線與發展,各展現一個劇場,一個是亞伯蘭的,一個是羅得的。 坐在哪裡呢? 亞伯拉罕坐在帳篷門口,而羅得坐在城門口。 那時正熱,亞伯拉罕坐在帳篷門口。(參:創18:1)晚上,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參:創19:1) 接待了使者 亞伯蘭與羅得都接待了同一組的使者,他們熱情的提供了遮蔽和食物的款待:亞伯蘭舉目觀看,見有三個人在對面站著。他一見,就從帳篷門口跑去迎接他們,俯伏在地。(創18:2)亞伯蘭說:「我主,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不要離開僕人往前去。容我拿點水來,你們洗洗腳,在樹下歇息歇息。我再拿一點餅來,你們可以加添心力,然後往前去。你們既到僕人這裡來,理當如此。」(創18:3-4)羅得那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下拜, (創19:1) 羅得說:「我主啊,請你們到僕人家裡洗洗腳,住一夜,清早起來再走。」;羅得切切地請他們,他們這才進去到他屋裡。羅得為他們預備筵席,烤無酵餅,他們就吃了。(創19:1-3) 應許或血氣生的後裔 亞伯蘭使者告知亞伯蘭,明年此時,撒拉將要生一個孩子那時亞伯蘭一百歲,撒拉也已經九十歲了: 三人中有一位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裡,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羅得所多瑪遭毀滅後,羅得兩個女兒為存留後裔,與父親同寢,各生下一子,摩擇與亞捫的先祖。 羅得因為怕住在瑣珥,就同他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去,住在山裡。他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裡。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創19:30-32) 從哈蘭來到迦南的一家人,在分家之後,亞伯蘭和羅得所展現的是兩個劇場,因所多瑪蛾摩拉事件,巧妙的讓兩條故事線再次相交。 所多瑪蛾摩拉的結局 面對一定要被剿滅的城巿,神、亞伯拉罕和羅得各自站在什麼樣的位置,從妥拉中,我們又可以歸納出哪些觀點呢?耶和華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以上經文可看出神和亞伯拉罕在迦南的旅程中,人與神可建立的團契關係可以何等的緊密,祂不只向亞伯拉罕透露所多瑪和蛾摩拉將臨到的結局,還聽他為城巿的辯護並進行討論,從中我們可以更認識神的屬性,以及作為神的朋友,亞伯拉罕的回應,值得深入觀察。 亞伯拉罕的代求 神決定要毀滅所多瑪蛾摩拉了,但亞伯拉罕卻站在耶和華面前,為這城中可能有的義人代求: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創17:23-25)實際上亞伯拉罕所求的是,”::神啊!祢願意饒恕其中的人嗎?::” 這點讓我們連想到約拿,(雖然有一點題外)約拿與神辯論,他認為神應該用祂公義的屬性來判斷惡人,向世人彰顯公平,但亞伯拉罕站在神有憐憫的立場,為城巿代求,他知道神的公義與憐憫等屬性,他關心神的渴望,就是人回轉向神,恢復和好關係的渴望。 羅得的結局 至於羅得,他與亞伯拉罕分家時,選擇了約旦河東邊,並漸漸遷往所多瑪。妥拉已經告訴我們所多瑪當時的現況,『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創13:13)。從羅得坐在城門口也能得知,他挪移帳篷,住進城裡。住的方式或地點或許不一定直接代表什麼,也許妥拉向我們展示,亞伯拉罕仍住在帳篷的事實,他沒有蓋屋造城,雖然這迦南地是應許給他後裔的。而羅得所住的城巿,即將與罪惡同被剿滅。根據亞伯拉罕與神的對話,這城巿恐怕十個義人都找不著,以至於只有羅得一家被催逼離開、被安置在城外,使者囑咐他: 「逃命吧!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你被剿滅。」(創19:17) 回想多年前,羅得離開亞伯蘭時,財物、人口、牲畜甚多,雖經過四王五王的西訂谷戰役,伯父亞伯蘭也搶救回羅得的產業,但經歷這城遭毀,羅得妻子回頭成了鹽柱,他所有的產業也跟著毀滅了。 把那些城和全平原,並城裡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都毀滅了。(創19:25) 也許我們看見羅得接待天使以及與行惡的居民對話,不難看見羅得的善惡價值與當地人不同,而他的性命得以存活,並非在善惡標準的拿捏,更不是因著神稱許的義,反而與亞伯拉罕有關,經上說:當神毀滅平原諸城的時候,他記念亞伯拉罕,正在傾覆羅得所住之城的時候,就打發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創19:29) 歷史主流與故事線 當我們循著亞伯拉罕的故事,不難發現他必須從巴別(吾珥)被分別出來,所經的哈蘭、埃及都不是神要給亞伯蘭後裔的應許地業。而面臨在應許之地上的罪惡,神的公義仍然在時候的滿足時,對不願回轉的人身上介入,那仍是祂對人愛與整全的一部分,更是對全地和救贖之約的成就,在往後妥拉,還會看見出埃及的實現。旅程中亞伯拉罕愈發清楚知道神承諾他土地、未來的後裔,君王、國度的時候和目標,即便眼前住著迦南人,但他相信神要成就大國的應許,必須從他開始。 羅得的日子 羅得的結局讓我們想到「羅得的日子」。新約使徒評價關於末後的日子像什麼,像羅得的日子:又好像羅得的日子,人又吃又喝,又買又賣,又耕種又蓋造,(路17:28)到底什麼是羅得的日子?更多線索在所多瑪的現況,羅得接待使者的夜晚解釋了他們遭遇的緊急狀況。 居民呼叫羅得交出客人:「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羅得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做這惡事。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做什麼。」眾人回說:「退去吧!」又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要做官哪!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眾人就向前擁擠羅得,要攻破房門。 (創19:4-9) 第一,羅得所認定『惡事』的標準和當地人是完全不同的,所多瑪的百姓要以暴制暴可能是再自然不過的反應;第二,羅得提出兩個女兒給暴民任憑心願,作交換條件。羅得的提議令人匪夷所思,羅得的女兒是按神形象被造的人,又是他的骨肉和血脈,難道妥拉告訴我們,羅得對罪惡或道德標準也有妥協的嫌疑?經上說:"因為人被誰制伏,就是誰的奴僕。(彼後2:19)"顯然歷史中有一條抵擋主流的力量,與神的價值觀或宇宙觀不同,只是人願意被誰制伏,就要作誰的奴僕。 做完全人 亞伯蘭是另一個榜樣,他能成為一個多國之父,並不是他有什麼超然之處,因為神是全能的,祂的能力可以覆庇亞伯蘭。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做完全人。」(創17:1) 申命記也提出完全人的定義,神的全能展現祂對受造界的權柄,保全自己有整全的生命,摻雜在神所憎惡的事,不能使我們完全。 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做完全人。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申16:12-14) 在耶穌馬太福音五章登山寶訓中,耶穌寶貴的教導也與權柄有關: 耶穌也曾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 「完全」的希臘原文,有一個能好理解的說明:「完全」是一個從必要的經歷中達到最終目標;是屬靈旅程中必要的過程,使我們完全。耶穌所成全的,是讓信靠祂的人得永活的生命,祂的全能包括祂為我們眾人的過犯受刑罰,祂為我們嘗了死味,祂的復活勝過死亡,使信祂的人也不再因罪而付上死作為工價,不再成為死的奴僕;使我們的生命因為耶穌,在經歷裡成熟並完全。貫穿亞伯拉罕的劇場,是一條能持續直到世界的末了的救贖劇場,歷史將通過神應許亞伯拉罕的那一位後裔耶穌基督,向我們顯明我們如何與亞伯拉罕先祖同蒙應允,同得應許,是一條通往永生的路。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3:29) 因此,在時間滴答作響的旅程中,經上指的末期或許還未到,倒要耐心等候,因為羅得的劇場和死的結局會是我們的鑒戒,因為所多瑪被剿滅並不是一次性的歷史事件,唯認同神的作為才是踏上完全人的主流路線,忍耐到底的,必有永生為獎賞。 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24:13) 〖補充經文〗從前主救了他的百姓出埃及地,後來就把那些不信的滅絕了。這一切的事你們雖然都知道,我卻仍要提醒你們。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地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鑒戒。(猶大書1:5-7節)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2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