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內容
W24 呼喚篇 Vayikra(利1:1-6:7)
利未記摩西五經中的第三卷書。書卷內容主要是記述有關利未支派的祭司所需謹守的一切律例。而該書卷原來的名稱是 Vayikra,它取自本書中的第一個希伯來文單字 Vayikra(וַיִּקְרָ֖א ),意思是**祂呼叫**: >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利1:1) > וַיִּקְרָ֖א אֶל־מֹשֶׁ֑ה וַיְדַבֵּ֤ר יְהוָה֙ אֵלָ֔יו מֵאֹ֥הֶל מֹועֵ֖ד לֵאמֹֽר׃ 若以希伯來人的結婚證書架構,五主題中的第三部分,是關乎新郎的家族歷史。利未人,正作為代表上帝家人的角色。 在開始進入利未記書卷的妥拉進度前,先對利未記有一個新的視野,對於陌生時代的規條,關乎飲食、生活、節期,祭禮儀式和聖潔的教導等,但是整卷書卻有一個對仗的模式,這書卷的設計將引導我們去理解當中的智慧和對群體生活的更大益處。 妥拉讀經第廿四週開始讀利未記,篇名與書卷名稱相同,都是 Vayikra,介紹五種不同類型的祭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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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25 命令篇 Tzav (利6:8 – 8:36)
命令篇篇名,來自利未記6:8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延續上一週妥拉關於五祭的禮儀,還有膏立祭司將承接聖職的獻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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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27 懷孕篇 Tazria(利12:1-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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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29 死後篇 Achrei Mot(利16:1-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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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30 為聖篇 Kedoshim(利19:1-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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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31 要說篇 Emor(利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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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32 山上篇 Behar(利25:1-26:2)
"耶和華在西奈山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賜你們那地的時候,地就要向耶和華守安息。 (利25:1-2)" 第三十二週妥拉,山上篇,起於耶和華在西奈山上吩咐摩西為篇名,妥拉提到安息年、禧年和救贖相關的律法。特別在進入迦南地時,要先讓土地安息。除了奴婢、動物要享安息,土地和其上的植物也要享安息的原則。 為什麼土地安息如此重要?當我們了解禧年的自由,實際上是土地會召喚承受產業的兒子回歸,而不是地業回歸人的產業,因為全地都是耶和華的。若人不在使土地享安息的律當中,土地不能為人效力,甚至將人吐出去。(「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利未記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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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Leviticus / Vayikra
關於單元

從亞倫的經歷,學習失去的功課

利未記第十章,拿答和亞比戶行耶和華沒有吩咐的獻祭,在神面前被火燒滅了。亞倫已在第八日承接聖職並正式的服事,他是代表百姓事奉神的大祭司,他也是拿答、亞比戶的父親,身為祭司的角色,要如何因兒子們的失誤去面對耶和華,同時他又如何面對自己失去兒子的傷痛?
事件之後,會幕每日的事奉仍然要繼續獻上,會幕內不能再有任何的失誤了,但是發生一件關於亞倫沒有按獻祭禮儀使得摩西甚發怒的事件!亞倫到底做了什麼,最後說服了摩西,並相信神也必看為美的事呢?

亞倫獻上什麼祭

拿答亞比戶事件之後,會幕又發生一件事,就是亞倫在祭司『當得的分』上失職了,經文是這樣寫的:

當下摩西急切地尋找做贖罪祭的公山羊,誰知已經焚燒了,便向亞倫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發怒,說:「這贖罪祭既是至聖的,主又給了你們,為要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你們為何沒有在聖所吃呢?看哪,這祭牲的血並沒有拿到聖所裡去,你們本當照我所吩咐的,在聖所裡吃這祭肉!」(利10:6-18)

乍看之下,所獻的贖罪祭出了問題。作為贖罪祭的公山羊供物,有部分是屬祭司的,但是不知怎的已被焚燒了;也或者,贖罪祭的供物已全焚燒了,牠的血也必須帶到聖所裡去作贖罪,但實際上並沒有。以下的表格可以多做一點說明:

贖罪祭 A – 供物的肉都不可吃贖罪祭 B – 供物中有祭司的分
有人或受膏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裏;以色列全會眾誤犯罪(利4:3-6,13-17)為官長和百姓庶民贖罪。(參:利4:22,27)
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燒。(註一)所舉的腿、所搖的胸,為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吃,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裡吃。
供物分作:
1- 燒在壇上(脂油)
2. 燒在營外(全牛)
供物分作:
1- 燒在壇上(如平安祭的脂油)
2. 有祭司當得的分
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利4:6-7)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利4)
贖罪祭中,有全獻上供物,也有屬祭司當得的分,兩者的異同是什麼?
結論:亞倫獻上的是什麼祭?

摩西說:「全公山羊都焚燒了」,所以不是贖罪祭B,比較像是贖罪祭A;但是摩西說,祭牲的血沒拿入聖所裡,所以絕不是贖罪祭 A,所以亞倫獻上的是什麼祭?
但亞倫說了一句摩西可以立刻明白,但讀妥拉的我們卻需要深思的話:

亞倫對摩西說:「今天他們在耶和華面前獻上贖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見這樣的災,若今天吃了贖罪祭,耶和華豈能看為美呢?」(利10:19)

妥拉的教導 – 燔祭、贖罪祭

今日在耶和華面前獻上贖罪祭和燔祭到底是什麼祭?亞倫遇見喪子之災,與不吃贖罪祭,和神能看為美的事,到底如何調和成為一件美事?

首先,再複習一下『燔祭』是什麼樣的祭?

  • 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當做燔祭,獻於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利1:9b); 祭司就要全然奉獻,燒在壇上。這是燔祭,是獻於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利1:13b)
  •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 (利6:8-9)
  • 壇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燒著,不可熄滅,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燒柴,並要把燔祭擺在壇上,在其上燒平安祭牲的脂油。 13 在壇上必有常常燒著的火,不可熄滅。(利6:12-13)
  • 獻燔祭的祭司,無論為誰奉獻,要親自得他所獻那燔祭牲的皮。 (利7:8)
  • 燔祭是一個除了皮子被剝下歸祭司(註二),其餘都是全然的燒在壇上,是獻於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亞伯拉罕獻以撒 – 敬畏
創世記第二十二章,給我們一個震撼的例子,就是神要亞伯拉罕獻以撒:

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22:1-2)

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 (創22:11-12)

燔祭是一個毫無保留的祭,天使對亞伯拉罕說的話,留下一個最重要的記號『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 —— 你沒有將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這一個例子,補充我們對利未記中獻燔祭的最佳說明和寫照,祭司代表自己和百姓,自願性的、全然獻上對神的敬畏。

摩西在第十章補充幾節經文教導亞倫另兩個兒子,關於神所吩咐贖罪祭與同獻素祭的細節:

摩西對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你們獻給耶和華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壇旁不帶酵而吃,因為是至聖的。你們要在聖處吃,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你的份和你兒子的份,所吩咐我的本是這樣。 所搖的胸、所舉的腿,你們要在潔淨地方吃,你和你的兒女都要同吃,因為這些是從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給你,當你的份和你兒子的份。所舉的腿、所搖的胸,他們要與火祭的脂油一同帶來當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要歸你和你兒子,當做永得的份。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利10:12-15)

祭司被提醒:什麼可以吃,什麼不可以吃,吃要怎麼吃,在哪裡吃⋯⋯這些是神所吩咐的,神所賜下的是至聖的,是祭司的分,是永得的。

神吩咐亞當的話 – 主權
以上這一段經文,讓人聯想到創世記第二章 —— 園中樹上的果子,神吩咐亞當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6-17)

祭司按神所吩咐的執行任務,就像園子裡的男人、女人所被吩咐的,什麼可以吃、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吃、什麼不可以做。神與會幕的祭司,神與園中的人類,在一定的關係中有共享的部分,也有不可侵犯的部分,這是關於”誰是終極的主權”。祭司或是園中的男人(亞當)遵守神的吩咐,表面上做到尊重,主權上的尊重。而亞當吃了夏娃給他的善惡知識樹的果子時,他們侵犯了神的主權,破壞了神所吩咐他們當遵守,且可得生命的律。

亞倫獻上 – 神以為美的祭

亞倫從出埃及記登場,除了做了金牛犢事件(出32),幾乎沒有對他個人太多的介紹,雖然是受膏大祭司,實際上他與神的關係,和摩西與神的關係是非常不一樣的,但在這一次兩個兒子因獻上的凡火而喪命的例子,亞倫選擇在獻上燔祭和贖罪祭的當下,將屬於他當得的分,神的主權下,分給亞倫祭司的那一分,也全然的獻上給神,表達他不只是尊重神的主權,他更進一步要表達:

  • 若是贖罪祭,供物中有屬於祭司當得的分,但亞倫沒有拿取;亞倫將屬自己的供物全焚燒,全獻上作馨香的火祭。
  • 生命的主權全然歸給神作主,他選擇沈默不語。就像亞伯拉罕獻上以撒,全然敬畏神的心,不同的是他的兒子真實的因獻凡火,死在會幕中。

亞倫所做的是他積極的表達敬畏神的心。約伯記有一句經文”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亞倫想要向神表達的是 —— 他敬畏神。
所以,亞倫獻上的是什麼祭? 亞倫把他當得的份「捨去」,不是肉,是透過祭物當得的肉,將兩個兒子當作燔祭獻上;亞倫選擇認同神,不單只是尊重神的主權而已,是「敬畏」神,人始終都不是宇宙的中心!

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1:20-21)

在本週妥拉的利未記第十一章,開始記錄什麼是潔淨的食物,什麼是不潔淨的食物。若是遵守這律法的人,從外表來看,並無法分辨出,這是出於尊重神的主權和領導,或是因為敬畏神,因此,耶穌給了我們一個指標:

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4:23-24)

這是時候,靈人甦醒,當醒過來,並且真實的審視自己,完全誠實的面對自己的想法,完全誠實面對我們所相信的,在創造天地的主、全能的神面前,將自己曝露在完全的軟弱和脆弱中,才能與神真正的聯合,使我們活著的時候,不再是靠自己,乃是耶穌基督在我們的裡面。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拉2:20)

【補充註釋】
註一: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又要把些血抹在會幕內耶和華面前香壇的四角上,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那裡。 (利4: 5-7)
註二:
獻燔祭的祭司,無論為誰奉獻,要親自得他所獻那燔祭牲的皮。(利7:8)
燔祭中歸祭司的皮,讓人吃了善惡知識樹果子後,被趕離伊甸園後,”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創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