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源頭
- 第卅週《為聖篇》妥拉讀經分享
- 來源|啟動七年新循環 授權
- 日期|2023.05.02,2024.04.26修正更新
延續血能贖罪的主題,耶和華囑咐百姓,吃動物的肉不能帶血,生命在血裡,因此血能贖罪,但是不能殺人,流人的血。
既使人與活物有一樣的本質,都是有靈的活物(nephesh hayah)但人與活物卻是很不一樣的,因為「人是按神的形象被造的」,基於這理由「不能殺人,不可流人血」。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創9:6)”
透過本週的妥拉,更仔細的看與人相關的禁令,來領會神看顧人和生命的內涵。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
你還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總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利20:2)
將兒女的生命獻給假神,就是流自己骨肉的血,作為給摩洛的祭物或禮物,包括交鬼和行巫術等行為,都是神看為大惡的行為,必要將人治死。人隨從風俗,以為用血交換可得好處,實際上仇敵也知道生命在血裡頭,獻祭給假神的謊言,讓人生發錯誤的心。
血約是神美好的盟約,獻人血並不能充實假神的能力,反而是抵毀神給我們榮美形象羞辱賜下生命的創造主,甚至是踐踏了神給我們靠主在仇敵面前誇勝的身份。
當亞伯拉罕得著神所應許他肉身的兒子幾年後,神指示亞伯拉罕將以撒獻作燔祭,亞伯拉罕憑著對神的信心和認識,以行動上摩利亞山將兒子甘心獻上來回應,得神堅定祂的盟約:
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22:16-18)
我們原是塵土,與受造界有一樣的本質,但是我們卻是按神的形象而被造的,祂還將管理受造界的權柄轉移給了人。
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來2:7;詩8:5)
雖然人持續犯罪得罪神,但是神沒有改變應許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的盟約,祂應許亞伯拉罕『有一位後裔子孫——耶穌基督』,祂會來完成一切血約應付的代價和條件,為要領更多相信這救恩的人,進入作兒子的應許中: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少年時所生的兒女,好像勇士手中的箭。箭袋充滿的人便為有福!他們在城門口和仇敵說話的時候,必不至於羞愧。(詩127:3-5)
「所以你要告訴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回頭吧!離開你們的偶像,轉臉莫從你們一切可憎的事。 因為以色列家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凡與我隔絕,將他的假神接到心裡,把陷於罪的絆腳石放在面前,又就了先知來要為自己的事求問我的,我耶和華必親自回答他。我必向那人變臉,使他做了警戒、笑談,令人驚駭,並且我要將他從我民中剪除,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結14:6-8)
賜福與肉身後裔的管道
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原文是血)要歸到他身上。(利20:9)
父母是神賜下生命、生養賜福的管道,因此神看重父母的角色,因此,敬重父母成為唯一的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使你在地上的日子得以長久:
你們做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6:1-3)
神造人的使命,乃是”「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8)” 神渴望祂的子民在地上就能享受人與人之間的連結與團契,如同祂創造的男女,建造地球上彰顯愛最小的單位 – 家,使擁有神形象的人與祂共享在受造界的賜福系統中。
罪和血之間
但神說,若干犯這律的,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這罪原文指的是血,血要歸到他身上。這是什麼意思?利未記20章經文提到諸多律例,可大致分類為,逆倫的性關係、同性間可憎之事,與逆性的淫亂(人與獸),若違反這律,罪要歸到他身上,這罪原文指的是血,意思是說:血要歸到他身上。什麼是「罪(原文:血)要歸到他身上」?「血要歸到他身上」?
使徒行傳第五章,記載著,血歸到某某人身上的用法,指著流人血的罪要算在某某人身上:
「我們不是嚴嚴地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徒5:28)”
流耶穌血的罪,流人血的罪,謀殺耶穌,或謀殺人的,難免受咒詛。在西奈山下的盟約,十句話之一 「不可殺人」(出20:13)。殺人在神眼中不是尊重、道德問題,也不是一條命的喪失而已,而是生生不息的生命源頭,因死亡被迫中止;基於「神賜福生命」的律,許多還未孕育並生出的種子,都被迫中斷,無法成為生命,是死的了。
恢復生命的可能性
不難想像在利未記18,20章列舉這些禁令,原來都和生命有關:
- 禁止逆倫的性關係,與獸淫合逆性等神視之為大惡,罪要歸到個人身上,血要歸到個人身上。即逆性使用能孕育生命的祝福與玷污這生養的途徑。
- 患漏症、夢遺,以及漏症者和生理期的同房之例,這都是不潔淨的(不潔淨指的是不能進到會幕獻祭的狀態;不是人本身)因為這些都和失去生命的連結相關,形同沾染了死亡。
然而從不潔淨到潔淨條例,意味著從不能親近神,到能夠上祭壇靠近神。當中有許多的禮儀,表達著美好聖潔是可以恢復的,因為神是聖潔的。通過隔離的時間、清潔的步驟、神吩咐的提醒,一直到能預備禮物,用感謝的心走向會幕,以讚美的口進入神的院,帶著要獻為牲祭的生命,以之代替自己的生命來贖罪。
這過程不禁讓人感受到,重新被接納,並連結於神的喜悅,就是神使我們成聖的歷程。我們的神是可敬可畏的,同時也是懷抱憐憫心腸的神,祂寬容接納我們,並沒有留下一樣好處不給我們。
延續生命的盟約
神是生命,祂所賜給人的是生命樹,無論是土地能孕育菜蔬植物,養育活物和人類,或是人能孕育生命,都是神賜福的途徑也是豐盛的本質,因此當猶大的二子俄南便遺在地,不願意為哥哥留後,在神眼中,真是大惡。
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所以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免得給他哥哥留後。俄南所做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創38:9-10)
猶大的兒媳她瑪卻選擇逆倫的事,扮成妓女以計從猶大血脈得屬於她的婚約權和後裔。以事後的眼光來看,彌賽亞的應許自猶大支派而出,她瑪選擇延續血脈的行動,能大大的推進神救恩的盟約!怎麼說?從神揀選從她瑪而出的兒子法勒斯,成了將要來的彌賽亞的先祖之一來見證她瑪的行動來看,神不是揀選猶大的第三個兒子示拉。
神看重盟約如何推展,大過祂對個人的好與壞的評價,因為祂是生命,祂守的約是為了眾多人將要得永活的生命,以及與神和好的好處!顯然祂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祂的意念高過我們的。
祂是生命的源頭
至於違反生命的禁令,「罪(原文是血)如何歸在人身上」呢?罪和血的關係是什麼?因為生命在血裡,罪會透過血脈遺傳到下一代,成為罪孽(avon)。先知以賽亞留給我們的話值得一再的思索耶穌的寶血和祂給我們在十架上作交換的生命: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53:5)
他為我們的罪做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2:2)
這是為什麼施洗約翰看見耶穌來約旦河受洗,說了一句話:「看哪!除去世人罪孽的(羔羊)」,約翰看見了屬天的祭牲,也是贖罪祭 —— 耶穌基督。
神的祝福真是延續到萬代之久的,如同孝敬父母的應許,也是使人在地上的日子得以長久的應許。透過先知以賽亞說的預言,指著彌賽亞將要領更多相信祂的血約和救贖的後裔,進到這應許中,延長人的年日,使整個受造界凡事興盛與亨通。
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賽53:10-11)
回到「不可殺人、不可流人血」的誡命,在神的眼中,祂看重的是從生命而出生生不息的生命,有祂的屬性,有基督生命的血脈,並要擴及所有受造界的生命。生命在血裡頭,祂所命定的福要透過血脈的相傳直到永永遠遠,雖然人犯了罪,但好消息是祂的救贖之工也包含在祂創造之工裡,在時候滿足,實現在人的眼前。
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神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彼前1:20)
祂留下一條通過耶穌基督可以『重生』的道路,使凡信祂名的,就能踏上感謝、讚美的步伐,通往永恆生命的道路,並且這道是永存的、永不改變的。
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因為,「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唯有主的道是永存的。」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彼前1:23-25)
【默想經文】
願頌讚歸於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著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汙、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彼前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