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裡有生命才能贖罪
- 第廿九週讀經分享
- 來源|啟動七年新循環 授權
- 日期|2023.04.30;2024.04.26 更新
第廿九、卅雙週的讀經經度,利未記16章到20章,發現許多關於血的奧秘,神說:活物的生命在血裡面,血能贖罪。這個主題幫助我們更深的思想人與神、人與土地的關係與和好的途徑,血是必要的嗎,血和生命的關係是什麼?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17:11)
動物的血、人的血
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也要放血,不可吃,因為活物的血就是牠的生命,卻要用土掩蓋。
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必放出牠的血來,用土掩蓋。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無論什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牠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利17:13-14)
用土掩蓋是什麼意思?創世記雅各的孩子們要謀殺約瑟,猶大卻提議眾弟兄不能殺約瑟,他說:”「我們殺我們的兄弟,藏了他的血有什麼益處呢?⋯」”(參:創37:26;以賽亞書26:20;以西結書24:8)因此,「用土掩蓋」,就像「掩飾罪行」。換句話說,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血必須放出來,並用土蓋住,就像掩飾罪行一樣。
難道吃動物肉不也是神允許的嗎?回到創世記,起初神將地上各樣的菜蔬果實給了活物和人類吃:
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做食物。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牠們做食物。」事就這樣成了。(創1:29-30)
一直到挪亞的時代大洪水以後,百姓可以吃肉,只是神告誡『不可吃血』:
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做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 唯獨肉帶著血,那就是牠的生命,你們不可吃。(創9:3-4)
緊接著,神又說:不能流人的血,不能謀殺人,因為人有神的形象。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創9:6)”
因此得簡單的結論是:
- 禁止謀殺人的行為(流人血)
- 禁止吃動物的血
- 可食(潔淨)動物的肉,要放血後才可以吃
從活物而得的皮子
亞當夏娃犯罪後,羞愧感使他們需要遮掩自己,他們使用無花果葉子編織裙子,而神用皮子(keton, כֻּתֹּ֫נֶת)給他們作衣服穿。(參:創3:7, 21)
神用皮子給亞當和夏娃當作衣服,這衣服是殺了動物、流血而得的遮蔽物,若更深刻的去理解皮子的原文,便知道這不是一件普通的衣服,這個字只用在幾個特定的地方,就是約瑟的彩「衣」、祭司在贖罪日進入至聖所唯一能穿上的細麻布聖「內袍」等。
她瑪把灰塵撒在頭上,撕裂所穿的彩衣,以手抱頭,一面行走,一面哭喊。(撒下13)
這皮子預表了流血可以贖罪的記號,就是血的盟約,這是無花果葉沒有辦法表達的,就像利未記中的素祭不是單獨獻的,總是同血祭一起獻上。這提醒我們,是『血』的盟約,能開啟一條再回到父神裡的道路,直到耶穌彌賽亞的十字架顯明出來,這約乃是說明,這一件特別的「衣服」,將因血而變潔白
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賽1:18)
新娘子穿細麻衣在裡面:婚禮那天被視為個人的贖罪日。經文 “如果你的罪證明像深紅色,它們將變得像雪一樣白”,我們穿白色表明我們的罪得到了寬恕,就像在贖罪日一樣。
受造界
神在創造天地的六日中,各樣的活物和有靈的活人,都是同一個字,nephesh chayya。nephesh 指有靈的(soul),chayya 是活物(living),兩字合在一起就是有靈的活物;動物、鳥、魚、昆蟲是 nephesh chayya,人也是 nephesh chayya,活物和人,都是有靈的活物,本質一樣,但又徹底的不一樣,因為人是按著神的形象被造,並且神將管理受造界的權柄給了人。
神完成創造的次序是:光、空氣、水(海)、土地、植物、時間(兩大光體)、活物,最後神用塵土造了人,乃是按著神的形象被造的。神將人安置在其上,是伊甸園,神與受造界之間,因為加入了人而完整,祂說:「甚好!」神和人和一切的受造物,甚好,於是祂的創造之工完成了。神在第七日分別聖日,是安息日。
後來,人犯罪破壞了神與人的關係、連帶使神與受造界、人與受造界的關係都破壞了,以至於神必須要啟動一個恢復和好關係的機制,祂要恢復受造界,就像原創伊甸園一樣。
人和活物的關係
再回到「用土掩蓋」的主題:殺可食的動物(潔淨的動物)所流的血要像倒水一樣倒掉,不可吃,像掩飾罪行把它藏起來,因為生命在血裡,血是用來贖罪的。血可以贖罪,顯明了神對受造界生命的看重,祂知道解決攔阻『神與人關係』的罪,同時才能解決神與受造界、人與受造界,所有遭受破壞的關係。
會幕時代,獻祭的例中,神曉喻祭司如何對待祭物,無論是處理動物、清洗、焚燒等都有一定的程序;祭物的血可以潔淨會幕的器皿,可以為你我贖罪,討神的喜悅;然神不是喜悅流血,祂喜悅的是,人有一個途徑被潔淨,恢復同祂一樣聖潔的本質。
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
生命在血裡,謀殺人卻是不可的,因為人是按神形象被造的;至於殺可食的動物,肉不可帶血吃,血要放掉,隱藏牠們的血在土裡,像「掩飾罪行」一樣,雖然可以食肉,但是神要人想到,起初人和活物間應有的關係,動物喪送生命,並非理所當然。
神和人的關係
從關係的角度,血祭是超越尊重生命的,血祭代表著神的愛,每一個生命在受造界中都為神所珍惜和寶貝。神不是真的需要這些祭物,祂渴望的是人裡面那憂傷痛悔的祭和人性的恢復,透過這些動物流血的犧牲,當回想起初伊甸園神的原創,人與動物和整個受造界,那美好的關係是什麼?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51:17)
神和受造界的關係
以至於祂道成肉身,在預定的時候,為眾人捨了祂的生命。祂願意輕看羞辱的理由是,擺在前面的喜樂,正是祂心心念念要拯救的受造界包括人和萬物。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來12:2)
唯有耶穌的寶血
由此可知,流血的手段不是神樂意或不樂意的問題,流血是必要。是以命償命的律,血不是用來吃的,血裡有生命,因此血能夠贖罪,只是血不能除罪。然而這世界沒有任何祭物或人的血能滿足要求公義的呼聲,除了耶穌基督的寶血!唯有耶穌的寶血能平息所有受造界的哀嚎和嘆息,並且使得活物 (nephesh hayah )都能進入祂的完全和公義中,這個必要是耶穌自己成為贖罪祭。
神愛受造界(中文和合本翻成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 that he gave his only begotten Son, that whosoever believeth in him should not perish, but have everlasting life.
耶穌的血能滿足受造界一切不公義的呼喊,祂的血能洗淨一切的污穢,祂為我們流的血,擁有永恆生命一切的答案:
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來12:24)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凡祭司天天站著侍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10:10-14)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來10:19-20)
十字架的大愛更深刻的刻劃著,祂是為了整個受造界與神的和好而來,如今耶穌基督的血完成了救贖之工,要救那凡相信的人,並透過耶穌的寶血也與受造界和好,活出耶穌基督的樣式,完成大使命與大誡命。世界的結局近了,祂還要來申祂僕人流血的冤,報應祂的敵人;潔淨祂的地,救贖祂的百姓。(參:申32:43)
主也必差遣所預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天必留他,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就是神從創世以來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徒3:20-21)
耶穌的肉和血是可吃可喝的
使徒約翰記著耶穌親口說,祂的肉和祂的血都要吃,因為裡面有祂的生命,如今我們能在耶穌基督的寶血遮蓋裡,受洗歸入主的名下,就是歸入祂的血脈了,使祂的生命在我們血液 DNA中: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約6:53-58)
要成為主的器皿,當常常倒空自己,讓神的話和神的靈來充滿我們,讓我們也能返照耶穌的樣式,恢復起初被造的屬神形象和治理的權柄,讓萬事互相效力,使受造界得到神全然的醫治和恢復。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羅6:4-5)
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歷下7:14)
【默想經文】
在耶穌裡有一切生命的答案,因為祂是愛的源頭;祂也是公義,祂為受造界所流出的寶血,使我們能進入祂完美的公義,向祂獻上感恩的祭祖。”唯有基督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