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週妥拉『我顯篇』,第一句話是神的自我介紹:
神曉諭摩西說:「我是耶和華。」(出6:2)
緊接著神將自己與摩西的先祖連結,讓摩西認出祂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祂是向列祖顯現為全能的神。
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 (出6:3)
至於『神的名』是什麼,什麼名是列祖不曾知道的呢?讓我們從這個角度來認識、默想我們可能不知道的,關於『神的名』。
神的名 – 啟示全能者的屬性
聖經中第一次提到全能神是神向亞伯拉罕提出的邀請,祂要亞伯拉罕在祂面前做完全人,原文是:行在耶和華的前面。以信為本的回應,展現對神全然信靠而有的行為,是完全人。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做完全人(創17:1)
另外創世記五個地方,提到耶和華是**全能神Shaddai(SH7706)(שַׁדָּי) ** ,經文如下:
- (以撒祝福往哈蘭去的雅各)願全能的神賜福給你,使你生養眾多,成為多族,(創28:3)
- (雅各祝福約瑟)你父親的神必幫助你,那全能者必將天上所有的福、地裡所藏的福,以及生產乳養的福,都賜給你。(創49:25)
- 神又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要生養眾多,將來有一族和多國的民從你而生,又有君王從你而出。我所賜給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地,我要賜給你與你的後裔。」(創35:11-12)
- 但願全能的神使你們在那人面前蒙憐憫,釋放你們的那弟兄和便雅憫回來。我若喪了兒子,就喪了吧!(創43:14)
- 雅各對約瑟說:「全能的神曾在迦南地的路斯向我顯現,賜福於我。」(創48:3)
信神的名,以至於信
直到摩西與神在何烈山有真實的相遇。摩西從過去聽說,到今日親耳聽見,透過神主動對他的呼喚,摩西將全能神向列祖所應許的話,與實在的經歷作連結,屬天的承諾與屬地的呼求,透過『相信』連結成為與神相遇的真實經驗:
1. 首先,這位神是以色列的神:
「我是你父親的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3:6)
2. 全能者是憐恤人的神:
「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因受督工的轄制所發的哀聲,我也聽見了。我原知道他們的痛苦。 (出3:7)
3. 全能神要拯救,賜應許的自由和土地:
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出了那地,到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 (出3:8)
4. 超越地上權柄的神:
我要打發你去見法老,使你可以將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出3:10)
5. 與人同在的神
神說:「我必與你同在。⋯⋯」(出3:12)
信神的名,以至於行
神的名字被啟示出來,已不是用相信來回應而已,而是透過與神同工和行動。所以摩西接受了神的邀請,他又問神,如何向希伯人介紹祂的名字:
他們若問我說:他叫什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什麼呢?(出3:13b)
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
神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出3:14-15)
在這短短的幾節經文,神自己介紹了祂最核心的屬性,祂是自有永有的,祂既是祖宗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也是萬代的神;耶和華是祂的名,祂的名直到永遠。藉著摩西,以色列民也必須相信,才能帶出行動,與神同工,化作經歷神的名的真實。
神的名 – 信心的遺產
至於為什麼神對摩西說,祂的名先祖未曾知道呢?
實際上,在創世記十五章,神對亞伯拉罕介紹過祂的名是 ——耶和華,但這名字對先祖來說或許認知上還是頗為有限,所以亞伯拉罕接著問神,『我怎能知道你應許我的話呢?』
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創15:7-8)
或許是因為亞伯拉罕還看不到預言四百年後,神要成就的事,但他相信,因此亞伯拉罕成為信心之父,因信稱義正是他留給後裔最重要的遺產。因此,神向摩西啟示的名,這世代藉著信心,會親眼看見先祖未看見卻憑信心所相信的應許:後裔和土地。
神的名成了摩西再真實不過的伙伴與盟約關係,祂的名是帶著屬性的,並且是有權柄的,換句話說,每當神宣告祂的屬性,而祂的屬性就是權柄。
1. 我是守約的神
我也聽見以色列人被埃及人苦待的哀聲,我也記念我的約。
2. 我是救贖者
所以你要對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我要用伸出來的膀臂重重地刑罰埃及人,救贖你們脫離他們的重擔,不做他們的苦工。
3. 我以你們為我的百姓
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做你們的神。你們要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是救你們脫離埃及人之重擔的。(出6:5-7)
神的名是復活生命
經上多處提到神的名是耶和華,耶和華是祂的名。神說:『我是⋯⋯』在名字背後,都是神屬性的彰顯,有權柄和能力在其中。祂說、祂做、祂想的、祂吩咐的、祂成就的,祂命令的,無論過去、現在和未來,祂說祂是就是,祂說有就有,祂命立就立,祂是起初,祂是末後,祂是自有永有(I AM WHO I AM)的神!祂就是祂的所是!神的名與實質的屬性和權柄是合而為一的,不能分開。
但是有一個屬性,在世人眼裡卻是愚拙的,就是這位全能神要解決世人罪的問題,竟然用的是十字架的道理: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1:18)
那道理是全能神、萬軍之耶和華用祂獨生愛子的生命代替罪人的死,就是祂應許亞伯拉罕的那一位後裔,預備來擔當世人一切的罪孽、過犯,祂必須代我們受刑罰的: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7-8)
所以祂的全能包括,只有祂能擔當世人一切的罪孽,以罪身的形狀,代替我們死,滿足罪必要付上的工價(贖價),祂以此證明祂對盟約的委身,祂對世人和受造界的愛!也只有祂為罪人犧牲的生命,能帶來復活的大能,在祂的盟約裡,祂無條件的給了我們第二次的機會 —— 得那使人活的靈!
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2:24)
祂是神,卻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祂是萬王之王,卻為我們取了奴僕的形象;全地都是祂的,卻願意為人成了貧窮;祂是永活的神,祂願意為我們受刑罰,死也不能拘禁祂!
神的名,絕不落空
有誰真正見過我們的神耶和華,神的面嗎?耶穌是一個能全然彰顯出『神的名』的肉身人子,祂雖是為救贖的目的而來,但這救贖是因為祂順服父,祂要滿足父的心意,祂來是為了讓世人看見耶和華的名!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18)耶穌也說:「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
耶穌是因愛父,順服父而來的,祂透過降卑自己,將神的屬性、權柄以行動解釋出來了,包括為人受刑罰以致於死,來成全父神應許的救贖。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唯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約5:19)
祂甚至指著自己的名起了誓,祂絕不說謊,祂的話也絕不徒然返回:
我指著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話是憑公義,並不返回: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賽45:23)
另外在西乃山神頒布十句話中的第三句,祂說:「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20:7,申5:11)
妄稱神的名,並不是隨便稱呼神的名,而是使『神的名』落了空!因為『神的名』不可能不符其實,『神的名』是不能落空的!至於『神的名』會在人的身上落空,只有一個可能,就是神根本不認識他,他與神不一樣,想的不一樣,做的不一樣,心思意念都不一樣,本質完全不一樣: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太7:22)
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3)
耶穌口中說過那些文士、法利賽人,是粉飾的墳墓,是假貌偽善的:
…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太23:28b)
提摩太也將這解釋了:
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3:5a)
神的名在我裡面活著
這樣,我們的得救到底是藉行為還是因著信呢?希伯來原文的相信是指人會活出所相信的,或用行動證實所相信的,雅各說:『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人看』(參:各2:18)因此,耶穌才會教導我們這樣禱告: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參:太6:9)
『神的名』是不會落空的,因為祂的名的屬性,不是形容詞,而是一個可以降臨在地上被實現的國,是名符其實的,是可以落實的,在地上暢行無阻的,有權柄有能力的行在地上的。就像天與地是在『一』裡面被創的,水被分為上和下是出於一樣的本質,沒有差別。
所以我們禱告說,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是願人都認識耶穌的本質,認識耶穌的屬性,至於國要如何的降臨,就是將我們認識的耶穌的本質和屬性,在我們身上也活出來。像耶穌反照天父,我們也反照耶穌一樣,以致於神的本質和屬性在地上也被看見,這樣,我們就能無縫接軌的在地上行出天上的旨意,在地如同在天的『一』裡面了,是同樣的本質!
同樣的教導,耶穌藉著天國和鑰匙的關係告訴彼得權柄的由來,並非藉著行為,更是因著『身分』。因著我們與神有相同的本質,我們在神的裡面,與祂合而為一,如此,彼得才能認出耶穌是彌賽亞,因為這是從天而來的指示,彼得認出來了,他才能從地上認出並回應!故此,天上,地上就連結一起沒有隔絕了:
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16:16-17)
這同時也解釋了,當時在聖殿服事的祭司文士、法利賽人等認不出耶穌一樣,因為他們沒有一樣的本質,耶穌的名卻是冒犯他們的,也使他們跌倒的。
當我們認出神的屬性,認出來自天上的,我們也會認出自己當與神有一樣的本質時,權柄就會像鑰匙握在我們的手中。
神所說,所做,所想,所行,在我們身上就沒有攔阻,那本質是藉著與神有一樣的心思一樣的意念,這樣的權柄正是藉著聖靈,認出我們與神有一樣本質的身分——兒子的身分!這也是保羅藉羅馬書所說:”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6)”有這樣的概念,不難理解耶穌為什麼將天上,地上的權柄交給彼得:
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16:18-19)
從相信到經歷,從經歷到看見,從看見到活出來,是每個人在神裡面長大成熟的旅程,就像神鼓勵亞伯拉罕以信為本,就能行在神的前面,當我們持續在神的真理和教導裡相信時,我們就是吃使人永活的生命樹果子,當我們有疑惑時,也當留意是不是蛇的聲音,因牠會用與神完全相反的話來對我們說話,來使我們產生迷惑、懷疑、羞愧或恐懼,但是這些感受並不是神的本質,因此我們就要儆醒留意自己在哪裡,是在神的同在保護裡面,還是我們用摻雜的思維把神隔絕在外面?將神隔絕在我們的思維外面,就與祂的本質隔絕了,與祂的所是隔絕了,祂的屬性和權柄都不存在了。
留意我們是否越過神主權,自訂的善惡標準!其實這常常只是思維的一線之隔,思考的一秒之差,使我們做出與神相反的行動。以下這句經文,或許能精準的鼓勵我們,常常思想、追求天上的事,將心思意念放在默想神的話與祂的應許上,神的靈必幫助我們在地上正確反照出祂的形象,活出祂的屬性,滿有權柄的可以在地上行,透過這樣的旅程改變我們的思維、思考方式,使我們越來越像祂!使祂賜給我們的生命樹繼續在我們的裡面,結果不止!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西3:1-3)
我伸手攻擊埃及,將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領出來的時候,埃及人就要知道我是耶和華。(出7:5)
耶和華是被埃及知道的神,祂是領以色列出來的神(屬性+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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