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完結篇 – 估算價值
- 第卅三週《我律篇》妥拉讀經分享
- 來源|啟動七年新循環 授權
- 日期|2024.05.29
利未記是摩西五經中最生活化的書卷,少了神蹟奇事故事大作的情節,多了很多,神與人同住的吩咐,而所有的細節實際上是反應在人與神,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和好、悔改、潔淨、安息、節期、禧年,並圍繞在人際、耕種糧食、社會正義、社群的幸福等話題中。而這些律例、典章,在最後妥拉進度《我律篇》,為什麼利未記結束在『許願和奉獻』這個主題呢?
我們用三種利未記的對照架構,來為利未記完結篇的妥拉讀經作分享,它們分別是:
- 利未記第一章 vs 最後一章
- 利未記妥拉第一篇 vs 妥拉最後一篇
- 利未記中心篇章第十六章 – 贖罪日 vs 結論篇章第廿七章- 許願和奉獻
全然獻上 |利未記第1章 vs 第27章
如果用利未記對照的邏輯,第一章五祭的主題,始於『燔祭』,對應最後一章結束在奉獻,也很有意義,燔祭代表全然獻上,特別在經歷危難中所求,將最好的分別為聖作禮物獻上,人要敬畏神,讚美祂的作為作見證!
我要用燔祭進你的殿,向你還我的願,就是在急難時我嘴唇所發的,口中所許的。我要把肥牛做燔祭,將公羊的香祭獻給你,又把公牛和山羊獻上。凡敬畏神的人,你們都來聽,我要述說他為我所行的事。(詩66:13-16)
又如經上說摩西在神的家誠然盡忠!為家盡忠,超越僕人的角色,超越只是家人的角色,是兒子的身份,是繼承人,看重神的家和祂在乎並要拯救的人性,耶穌親自所獻上的,作為全備價值的護衛者、實現者!
因為房屋都必有人建造,但建造萬物的就是神。摩西為僕人,在神的全家誠然盡忠,為要證明將來必傳說的事;但基督為兒子,治理神的家。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來3:4-6)
去!活出來 |妥拉第一篇《呼喚篇》 vs 最後一篇《我律篇》
如果用利未記妥拉讀經(torah portion)篇名來理解,第一篇是廿四週《呼喚篇》 Vayikra (利未記1:1-6:7),而最後一篇是卅三週《我律篇》 Bechukotai(利未記26:3-27:34)。
- 第廿四週《呼喚篇》|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 Vayikra )摩西,(利1:1)
- 第卅三週,我律篇|遵行我的律例(Bechukotai),謹守我的誡命(利26:3)
兩篇名的首句重組起來,貼近原文的說法是: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你們要⋯⋯行走在我的律例上、守護我的誡命,要去做!這成了一幅相當生動的畫面。擴大版聖經翻譯非常貼切,如下: If you walk in My statutes and keep My commandments and obediently do them.
顯然,利未記的焦點,在乎神呼叫摩西說,去告訴百姓,將我賜下的律例、誡命行出來,守護它們,要做出來,去活出來,實踐在日常的生活中。這正是妥拉的精髓,妥拉從來不是字面上或屬靈的意義而已,妥拉是可以實踐的,正如耶穌所教導的,是可以活出來的價值。
耶穌也為我們做了榜樣,也同樣吩咐我們要將所吩咐的價值活出來,忠心在家人、鄰舍、職場以神的價值,藉著聖靈,將使人有能力去活出來,去治理,這就是神的家、神的國了,如此行的是有福的!
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做的,你們明白嗎?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做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約13:12-17)
耶穌回答說:「聽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親、我的弟兄了。」(路8:21)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做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
信我的人要做比這更大的事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14:12-13)
因為愛所以願意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約14:23-24)
大而可畏的日子 |贖罪日 vs 許願奉獻
另一個角度,如上圖示,將第廿七章的奉獻主題,與利未記最中間核心主題『贖罪日』作對比。許願、奉獻和贖罪日的主題之間有什麼相關呢? 仔細看,這一切都指向耶穌,新郎神的屬性,祂如何的為新娘捨命,祂是給予者,祂是奉獻者。
回顧第十六章 – 贖罪日
利未記中間篇章的贖罪日,再次提及拿答、亞比戶的死。利未記第十章記載,他們死於私自獻上凡火,是神沒有吩咐的!而利未記十六章清楚的描述什麼是神吩咐亞倫所獻的火,是分別為聖的香爐上的火,其煙雲將遮掩法櫃上的施恩座,免得他死亡:
在耶和華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掩法櫃上的施恩座,免得他死亡。(利16:13)
原來這香火的煙雲是為了遮掩大祭司直接接觸到施恩座,免得他死亡,贖罪日除了為大祭司和以色列眾民贖罪得赦免之餘,整個記錄在利未記第十六章的內容,顯明的是親近神的方式。祂吩咐摩西按天上樣式建造會幕,在至聖所中的約櫃上有施恩座,為了讓祂的子民,可以親近祂,大祭司一年一度進入幔內,進到施恩座前,人的罪被遮蓋,才能親近神,換句話說,人被潔淨,被赦免了!
神是創造天地、宇宙的主,但祂卻回頭顧念微小的人!從人的角度,神是大而可畏的,祂卻讓我們可以連結於至高者的恩惠,神是偉大的給予者,而人不該是來尋索好處的接受者,我們也是有所獻的,只是人能獻上什麼得神滿足呢?
節期是在贖罪日的前四十天,稱作回轉 Days of Teshuva,在意志上願意接受神審判的生命,刻苦己心徹底的檢視自己,使自己有意識的回轉向神,直到贖罪日這一天。在這期間的問候語是,『願你的名字銘記在生命冊上』,因為神與人的關係根基在親密關係上,如同雅各書『我屬良人、良人也屬我』的親密關係,不是害怕,是深深的敬畏。贖罪日不是一個固定在行事曆上的節期而已,這日子是經上說『大而可畏的日子』!大祭司終將為自己和以色列民贖罪,使百姓再次被潔淨,脫盡一切的罪愆。
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愆。這日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要刻苦己心,這為永遠的定例。(利16:30-31)
神設立特要憐恤人,顯明祂赦罪的恩典與途徑,但要按著『神的方法』,因為妥拉指向彌賽亞,祂就是那個方法,在指定的時候 —— 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參:來10:12)。
利未記第廿七章 – 許願奉獻
回到利未記最後一章,看到兩個主題,許願是可贖回的,還有永獻的不可贖回的。實際上,以許願作為利未記的最後一章,一系列被估的價值清單,似乎有點唐突: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還特許的願 (neder;SH5088),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利27:1)
*利未記廿七章的『許願』 (neder;SH5088),其字根就是 nadar(SH5087),許願。nadar 使用在雅各、哈拿向神許願等處。
直到我們深究『許願』( nadar;SH5087)這關鍵字,就可以發現更多妥拉要引導我們去看見的是,和許願的動機相關的主題!妥拉引導我們看見『許願』,教導我們奉獻的真道,作為”給予者”的價值。
雅各離家在伯特利的禱告:
雅各許願(nadar)說:「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吃、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親的家,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神。(創28:20-21)
哈拿為能生育禱告:
(哈拿) 許願(nadar)說:「萬軍之耶和華啊!你若垂顧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於耶和華,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撒上1:11)
只有神認可、回應雅各許願的情況下,雅各的承諾才能實現;不孕的哈拿要真正有孩子後,才有兒子獻給神。
這是妥拉所指許願的精神,雅各哈拿的例子都不是為了滿足個人的需要所許的願,不是操控神做事的禱告。當所許的願實現了,雅各和哈拿表現的是成為給予者,不是索取者(或接受者),他們所承諾的和要付上的代價,他們明白耶和華神才是蒙福的源頭。
接下來,再舉兩個和起誓有關的故事,但這起誓和許願是完全不同的層面,起誓立約,是站在索取好處為動機的接受者:
第一個例子是以撒和亞比米勒
亞比米勒不斷的阻礙以撒,逼迫以撒,以撒忍耐仇敵人,因他看的是有神同在賜福的昌盛;而仇敵看的是以撒的強盛恐怕帶來對自己的威脅。亞比米勒並沒有來尋求賜福以撒的神耶和華,而是選擇彼此立約互不干涉;亞比米勒還發出一段令人匪夷所思,與事實相反的陳述,說: ”正如我們未曾害你,一味地厚待你,並且打發你平平安安地走。”
以撒對他們說:「你們既然恨我,打發我走了,為什麼到我這裡來呢?」他們說:「我們明明地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便說,不如我們兩下彼此起誓,彼此立約,使你不害我們,正如我們未曾害你,一味地厚待你,並且打發你平平安安地走。你是蒙耶和華賜福的了。(創26:27-29)
另一個例子是拉班與雅各
雅各受僱於拉班,拉班偽裝自己是個慷慨善解的母舅,實際上是處處算計雅各的索取(利)者。當雅各逃離哈蘭,拉班追上雅各時,雅各說:
我在你家這二十年,你的母綿羊、母山羊沒有掉過胎。你群中的公羊,我沒有吃過。被野獸撕裂的,我沒有帶來給你,是我自己賠上。無論是白日,是黑夜,被偷去的,你都向我索要。我白日受盡乾熱,黑夜受盡寒霜,不得合眼睡著,我常是這樣。我這二十年在你家裡,為你的兩個女兒服侍你十四年,為你的羊群服侍你六年,你又十次改了我的工價。(創31:38-41)
拉班也和亞比米勒一樣,沒有選擇雅各的神作他的主,而是和雅各立約,起誓互不侵犯條款。同樣拉班對雅各說了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話, ”女兒、孩子、羊群,凡在你眼前的,都是我的”。拉班故意忽略雅各額外的付出和奉獻,只是把雅各當作致富的工具:
拉班回答雅各說:「這女兒是我的女兒,這些孩子是我的孩子,這些羊群也是我的羊群,凡在你眼前的都是我的。我的女兒並她們所生的孩子,我今日能向他們做什麼呢?來吧,你我二人可以立約,做你我中間的證據。」
回首所經歷的這一切,雅各深知道他所許願的神,給予他的實際的祝福和獎賞是超過一切的:
雅各說:「耶和華我祖亞伯拉罕的神,我父親以撒的神啊,你曾對我說:『回你本地本族去,我要厚待你。』你向僕人所施的一切慈愛和誠實,我一點也不配得。我先前只拿著我的杖過這約旦河,如今我卻成了兩隊了。」(創32:9-10)
利未記第廿七章 – 永獻和當滅
利未記最後一章,還提到了不可贖的奉獻——永獻的與當滅的。有趣的是,這兩個完全極端的表達,在希伯來文中甚至是同一個字 cherem(SH2764)。
但一切永獻(cherem)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cherem)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為業的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凡從人中當滅的(cherem)都不可贖,必被治死。(利27:28-29)
這正是顯明妥拉偉大的地方,引導我們的好奇心,去看見神的想法,祂如何計算價值。因此,不要錯看妥拉,為什麼祂將人按年齡、性別作出估價,反要看見奉獻與價值衡量。
實際上,人怎能奉獻什麼給神?若真正究察人的罪孽,誰能站立得住?
赦免之恩
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詩130:3-4)
這赦免之恩是因為,神的獨生子為了贖回人,視自己為當滅之物,作為給父神永遠的奉獻,才能滿足這個價值!只有耶穌的血能滿足贖罪日的遮罪之恩,也只有耶穌所獻的挽回祭能滿足公義,並耶穌做了新約的中保,永遠的大祭司,在父面前為人代求,祂肯捨命,估量我們的價值。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侍奉那永生神嗎?為此,他做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來9:14-15)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汙的羔羊之血。(彼前1:18-19)
永活的獎賞
神的赦免之恩,不是基於條件或交易的觀點;人的奉獻、獻祭更不可能代表罪的工價。神的赦免之恩是出於祂的主動與祂的屬性。無論人付上什麼代價,都不能滿足或成全人類所需的公義,只有神的赦免之恩,人才能真實在祂的恩惠裡面進入安息、自由、禧年,得永遠的生命作為獎賞。
我塗抹了你的過犯,像厚雲消散;我塗抹了你的罪惡,如薄雲滅沒。你當歸向我,因我救贖了你。(賽44:22)
經上可以找到無數的經文顯明祂對人的寬容和不永遠懷怒的慈愛,原因無它,因為我們的受造與神是不可分割的,我們與神原是一,神按著約和應許,定意要將我們從罪中拯救出來!
罪的工價就是死,人無從彌補,人也無力償還,只能藉著神成為人子為罪人死,滿足公義;只能藉著祂的復活,使我們也因信耶穌,就與祂同死同埋葬,又因著祂的復活,與祂同復活,回到主耶穌裡成為一個新造的人,歸入聖父、子、聖靈的名下。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彼前2:21-25)
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
這麼大的恩典,我們能獻上什麼?在先知書的根基上,我們知道神喜愛憐憫勝過祭祀,祂的慈愛比生命更美好,一切都是出於祂的主動。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
耶穌以自己作為『當滅』的,為了讓凡在祂裡面的,都同得神的悅納,作為『永獻』給上帝:
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 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約17:9-11)
結論:由祭司估定價值
回到本週妥拉,神如今也對著心受割禮的兒女們發出呼叫說,行走在妥拉的教導上,活出來,這不是難守的道,是神的選民守住聖言,使列國萬邦也能同得妥拉這份愛的禮物,投以神救恩的回報,就是學習作一個奉獻者、給予者,去行出來,去活出來,叫人看見耶穌愛持續的彰顯在人間!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37-40)
衡量作主門徒的報酬與代價
加入本週妥拉新約伴讀經文,耶穌教導了關於價值的衡量,跟從耶穌得永遠的生命,還是靠自己救自己生命?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16:24-26)
決定要奉獻自己作主門徒的,神說,你可以算計一下花費、衡量價值: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門徒。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 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做我的門徒。(參:路14:27-33)
在最後一章,奉獻的價值,由祭司估定,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而我們的奉獻,學習作一個給予者,乃是要叫那招我們當兵的人喜悅!
我兒啊,你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凡在軍中當兵的,不將世務纏身,好叫那招他當兵的人喜悅。(提後2:1-4)
服事世界的王還是永生神?
過去的異教風俗,是以一個接受者、索利者的角色作交換的交易,就像亞比米勒,拉班的例子,他們衡量價值是以自己的利害關係作為出發點。因此做出選擇服事主還是世界的王,決不能掉以輕心,”因為人被誰制伏,就是誰的奴僕。”(彼後2:19b)為什麼雅各、摩西、大衛、但以理、眾先知書作者們選擇妥拉引導人看見背後看不見的父,因為信祂應許將要來的彌賽亞,就願意忍耐並歡喜等候。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 (可10:29-30)
跟從耶穌,作主的門徒固然是不容易的,屬耶穌的人都要被無故的恨惡了。
「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15:18-19)
只是跟從祂的報酬,將遠遠遠遠超過,高過我們所能付出的,這獎賞將超出我們所想的榮耀,回到神裡面——我們原來的歸屬。
「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裡,人遇見了就把它藏起來,歡歡喜喜地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太13: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