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lue":"","Discard":false,"Expires":9999999999}] 正值除酵節期間,不妨停下來想一想:「無酵」究竟是什麼? 「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頭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因為從頭一日起,到第七日為止,凡吃有酵之餅的,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出埃及記12:15) 無酵餅,Matzah,希伯來原文指的是「未發酵的餅」。matzah 是一種狀態:沒有經過發酵,沒有被時間、環境與外在條件改變,仍停留在尚未被改變的初始狀態。 餅的成分,就是水與麵粉,酵並不是必要。那對人來說呢?那人初始受造的狀態是什麼呢?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哥林多前書5:7) 保羅說我們是無酵的麵!這句話很特別——我們要除去舊酵,好成為新團。所以我們的初始是無酵的?那麼,問題就變成:如果本來是無酵的,「舊酵」是從哪裡來的? 讓我們從妥拉找到第一卷書《創世記》和最後一卷書《瑪拉基書》來理解為什麼要「除酵」。 「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世記3:5) 原本,人只是單純地存在於神的同在中。但這個聲音,使人開始比較、衡量、判斷。這句話讓人開始用「另一個角度」看自己,於是⋯: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做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創世記3:6a) 它沒有立刻改變一切,但它開始在心裡產生作用。女人便將意圖化作行動,於是⋯⋯ 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世記3:6b) 女人開始有另一個源頭來理解自己,女人對神吩咐可吃、不可吃的果子,開始有了自己的看法——「發酵」就是從這裡開始的。 那麼,神原本設計的關係又是什麼? 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瑪拉基書2:15) 這裡的「一」人,不是指數量的一,而是屬性的一,echad。回應《創世記》第二章所指,「二人成為一體」,並不是 0.5 + 0.5 = 1,而是指從同一個源頭而來的,二人是一(echad)。 當人不再活在這個「一」裡,關係就會出現經文所指的:詭詐、傷害、破裂。瑪拉基書2章所指,其實不是在討論婚姻的經驗和律法,而是在一個更深刻的問題:你,是從哪一個源頭活出來的?詭詐代表什麼?詭詐是在同一段關係中,卻從不同的源頭活出來,關係只停留在表面,細微的變化影響的層面就像發酵一下,對盟約的反悔(休妻的事)、傷害(以強暴待妻)—— 「詭詐」是不可能存在於盟約中的自由⋯⋯。 利未記提到: 「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利未記2:11-13) 所獻在祭壇上的素祭,也不可摻酵,卻一定要配鹽。酵,代表變質與混雜的過程;鹽,代表立約與保存,這妥拉語言所顯明的,酵產生質變,而鹽代表不改變的關係本質。所以『不可有酵』的吩咐,不在於建立一套規範,而是在揭示一個持續存在、永不改變的關係本質;而鹽加強了一種穩定、保留、不被改變的狀態——指的就是『約』。《鹽約》說明了神從來沒有改變祂與我們的關係,祂以本質來看一切的受造,祂永遠會說『甚好!』,只因祂是一(echad)的神(和合本翻作,”獨一” 的真神),祂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祂的名是 “I AM WHO I AM”。 即使人不相信、不知道、不認識這份與創造主、救贖者之間永恆的關係,神也不會因此調整祂看人的眼光、以及祂與人的關係, 「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後書 2:13) 因此,你是從哪一個源頭活出來的?瑪拉基書第二章強調,『神造的一人,指的是存在一(echad)裡的人,即敬虔的後裔。「你是敬虔的」,敬虔和個人表現或品格毫無關係,『敬虔』原文就是指”像神一般(godly)”!夏娃想要『如神』的意圖,和她已經是像神的受造事實,兩者之間存在著微妙的距離,這距離,無法藉由努力、行為、能力、或其它外在的人事物所可以補足的,因為這差距僅出現在『認知的偏移』。同樣的,我們對本質、身分的認知根基是什麼? 讓《申命記》6:4,來進一步理解人與自己、人與人以及人與神的關係: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echad)的主。」 原文告訴我們的是: 連結於神的人啊(Israel的意思——”連結”於”神”)聽了就去行(shamar),我們的神是『一』(echad)的神。 連結於神的人啊,聽見,並且活出來吧 —— 因為我們的神,是「一」的神。我們需要不斷提醒自己:不是努力成為什麼,而是認出——我本來是從哪裡來的,我是誰。 祂是一(echad)的神,我也是從一(echad)而出。這就是神所配合、人不可分開的根基;兩人成為 echad 的,既使數量上成為二個人,都是從同一個源頭而出的生命,因為祂是『一(echad)』的神! 在盟約關係裡,當人開始用不同的聲音來理解自己與對方時,這個存在於關係中的「一」(echad)並沒有消失,卻在誤以自我為源頭的思維中,讓「酵」開始作用,在本質中產生細微的變化……這些變化將形塑我們對自己的看法、與他人的關係,以及對創造主的認識。 源頭不再一致的時候,人以不同的聲音與經驗來定義關係時,就像摻了酵一樣,人從原來的「我是」、「我是(I AM)—— 像神的」,變成「我要成為(I want to be)⋯⋯」,加入各樣的定義,如浮動的標準、看法、理論、分類、經驗與標籤。 「酵」就是這樣開始的——當人從原本已被滿足的狀態,轉向一種缺乏的思維,於是開始用各種方式,試圖定義「我是誰」,設法讓自己變得足夠、讓需要獲得滿足。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命記6:5-9) 因此,神吩咐我們用各種方式提醒自己、告訴你的兒子,誰才是我們共同的源頭。因此,「除酵」不是一個被要求的規定,而是一個回轉的過程。當我們看到無酵餅時,形同神對兒女的一張邀請,進入回轉的旅程,看見自己的本質。 逾越節以前,耶穌為什麼服事門徒洗腳,耶穌說你們是乾淨的,又說不都是乾淨的,為什麼? 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約翰福音13:10) 如果從除酵的角度,這完全沒有矛盾,而是在指出兩個層次:我們是乾淨的,這是本質,和洗多少次數都無關;但在行走的過程中,難免沾上塵土,但只要腳一洗就全身乾淨了。因此,除酵不是改變自己或努力變成什麼,而是除去那些在過程中使我們錯失源頭、忘記自己本質的聲音或思維,再次認出——我們都是從同一個源頭而來。 既然,神看我們是永遠不改變的,所以祂接納我們、愛我們,祂要使我們脫離重擔得自由,祂拯救我們、救贖我們,祂要以我們為祂的子民,祂要做我們的神,是否只需要信心就可以維持美好的關係: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做隨時的幫助。(來4:16)
當我們回到妥拉的語言,「酵」並沒有好或壞、對與錯的分別。神吩咐「除酵」是透過一個可見的行動,引導我們去理解一個看不見的真實。
酵的作用
創世記第三章 – 你們便能如神
顯然,「酵」不只是停留在個人的狀態,也發生在關係裡。當女人吃了『那果子』之後,也給了她丈夫。這個細節很關鍵——當男人接受女人所給的『那果子』,他的源頭也轉移了,人與人、人與神關係的次序、方向改變了,他們躲避上帝,彼此產生羞愧感,甚至相互指責、控告上帝的選擇。瑪拉基書第二章
鹽的作用
與神、與人同一個源頭
我們共同的故事 —— 要告訴你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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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想過:你是怎麼看待別人、看待自己的?是根據行為表現?還是根據本質?這篇文章要從逾越節的啟示切入,用兩種截然不同的思維模式來對照:埃及的模式 vs. 園子的模式。
「埃及模式」是人以自己的善惡標準取代創造者看待生命原則的思考模式。一種行為導向、經驗導向、自我詮釋的價值系統,並不是根據原創,而是根據是否符合世界或社會或機構形塑的文化、價值來定義。它聽起來像這樣:「應該要這樣、不能那樣」「我覺得、我認為⋯」「如果你真的信神,就不會⋯」「你要夠好,神才會愛你」⋯⋯我們稱「隔絕的思維」為埃及的模式。
與之相對,「園子的模式」是神起初為人設計的模式,一個不需要靠行為表現來換得愛與肯定,關係本身就是價值。神說:
「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6-17)
神的語言是自由、信任、親密,祂的本質是給予、成全,為我們預備一切,包括『活著』。而人的回應就是信靠祂的話,也就是祂看人的內心與誠實,實在是遠遠超過外在行為和表現。
這裡有一個例子可以幫助我們釐清兩種思維的關鍵。
我最近聽見一個朋友的故事:妻子想要受洗,卻遭到丈夫反對。他說:「妳如果受洗,就要過基督徒的生活。」
這乍看之下像是反對信仰,其實深層的掛慮是:
「我怕你變成一個我無法控制、無法認同的人。」
他不是真正拒絕洗禮,而是拒絕他對「基督徒」的印象——一套行為規則、一個他無法適應或認同的框架。這是「埃及模式」的考量,用過去對宗教的經驗與傷害,詮釋未來的想像。當信仰有「應該的樣子或特定模式」,那真的是一種枷鎖。但事實上,受洗並不是加入一套新行為規則,而是回應一個早已屬於自己的身份。若這位想受洗的家人能清楚知道:「本身的價值不是靠洗禮後才能改變。我本來就是神所愛」,就不會因對方的質疑而受傷,或是感受委屈與消極的妥協。真正需要釐清的,不是對方的理解,而是我們自己是否已經確定自己的身份。
所以,回應『神的食物』是什麼?
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約4:34)
神的食物,不是我們做了什麼行為,而是我們是否用祂的眼光生活、用祂的方式思考。
當我和神一樣的心思和意念,在園子的思維會這樣問:
「神怎麼看這個人?」「我是否只看見他的行為,而沒有看見他的本質?」「我是否也習慣活在自己的經驗中?」
「我相信神對我的愛永不改變嗎?」「我真的相信耶穌已經在我裡面活著,也在對方的裡面活著嗎?」
不急著判斷、不套入框架,而是回到神原本的設計,因與神和好關係的存在,並不會因為沒有通過洗禮或特定的儀式而失去。祂是供應者,我是信靠者,與祂的關係,不是靠洗禮或特定儀式才得以成立;我們藉著耶穌而被造,原本就是聖潔無瑕疵的,是在基督裡得兒女名分的,我能持續的相信,無論環境如何,我就是被造在這樣的真實身分中嗎?
我們能回應的,就是真實的信靠祂口裡所說的一切話* —— 這就是祂的食物,也就是耶穌所說真正的糧食!與其說服反對的對方,不如確定自己的身分根基,讓自己可以在洗禮的決定中持續得安息,也讓丈夫經驗她信仰中對關係價值的肯定且可以活出來的生命。
當我們回到園子的模式,就能吃到真正的糧食,也成為神的食物——一個被祂眼光滋養、也能滋養他人的生命,就是可以隨意吃的生命樹。
*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路4:4、太4:4)
至於我如何覺察自己的狀況,試者問自己:
帶著好奇去認識「埃及」和「迦南」這兩個希伯來文原文,探索到一個很有趣的啟示。
「埃及」(Mitsrayim| מִצְרַיִם)源自字根 tsuwr(SH6696 |צוּר),意思包括「敵對、圍困、圍攻、裝袋」,也有「狹窄、受限」的含義。這些詞意恰好描繪出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的處境——被壓迫、被捆綁,沒有自由。而應許之地迦南 Kna’an(SH3667|כְּנַ֫עַן)。它原文的字根kana(כָּנַע),可以譯作「使屈服、或制伏」,但它首次出現在聖經中,是用來表達「謙卑、臣服」的意思:
我所以行事與他們反對,把他們帶到仇敵之地。那時,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了,他們也服了罪孽的刑罰,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要記念這地。(利26:41-42)
希伯來文常常是有圖像的、非常直觀的。對那些渴望脫離、尋求自由的人來說,這兩個地名不只是地理名詞,更像是一種生命的對比——從「被圍困的埃及」,進入「謙卑降服的迦南」。
經歷了十災,神敗壞了埃及人所信賴的價值系統,使整個社會受到巨大震撼,根基動搖甚至崩潰,到處人心惶惶。就在這場動盪中,摩西召集以色列的眾長老,宣告逾越節的設立與細節:
「你們要按著家口取出羊羔,把這逾越節的羊羔宰了。拿一把牛膝草,蘸盆裡的血,打在門楣上和左右的門框上。你們誰也不可出自己的房門,直到早晨。因為耶和華要巡行擊殺埃及人,他看見血在門楣上和左右的門框上,就必越過那門,不容滅命的進你們的房屋,擊殺你們。這例你們要守著,作為你們和你們子孫永遠的定例。日後,你們到了耶和華按著所應許賜給你們的那地,就要守這禮。(出12:21-25)
當摩西把逾越節的吩咐傳達給百姓之後,一個未知的未來,反而成了更大的可能性,就像黑暗中透出的一絲曙光,是一個潛藏著新生命與希望的時刻。於是,離開埃及,不只是地理位置的改變,更是讓生命受造的本質轉向與真正身分合而為一的旅程!他們會在曠野裡學習信靠、經歷神的保護和供應,也是摩西寫下的妥拉,為了傳給我們世世代代的重要脈絡,是符合我們的受造、設計與價值的,無論是對環境、他人或是自己。
於是,離開埃及除了以色列民,還有許多閒雜人等,這群人出埃及,成為一個民族的國民!他們參與了史上第一個逾越節晚餐,日落後是亞筆月十五日,於夜半清晨啟行了,埃及法老趕走了這群選擇離開狹窄城邑的百姓!耶和華說,祂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往疏割去,除了婦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又有許多閒雜人,並有羊群牛群,和他們一同上去。(出12:37-38)
神所設立的逾越節,不只是給以色列民,而是只要選擇離開埃及的,無論是本地人和寄居,或在你們中間的外人,都是『同歸一例』(出12:49)。這「同歸一例」,原文是 Torah echad——同樣妥拉所指示的價值、同一份從神來的啟示與教導適用在每一個人身上!正是妥拉,使這群人分別出來,正是妥拉,使他們成形一個民族,妥拉讓百姓可以學習神對創造與治理的價值觀,並且活出來;妥拉與埃及法老完全不一樣,法老用征服、壓制、控制的手段,而上帝的寶座是以公義與公平為根基。
因此,在走向應許之地——迦南的曠野路上,「謙卑」將時刻提醒他們,要謙卑、降服,敬畏神。在埃及,他們是卑微低賤服苦的奴隸,在迦南,他們將作謙卑臣服於神國價值的子民。
]]>逾越節對華人顯得陌生,但復活節就熟悉多了!但復活節彩蛋和兔子有點喧賓奪主了,這些可愛的畫面,可能會稀釋我們對救贖的認識!
其次是為回歸希伯來根源!我們要守逾越節還是過復活節,在教會中有著不同的看法和見解,但如果我們對妥拉和救贖脈絡有更多理解,將打開我們的眼睛有更開闊的看見。
]]>出埃及記12:42|「這夜是耶和華的夜,因耶和華領他們出了埃及地,所以當向耶和華謹守,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該謹守的。」
「當安息日,不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生火。」(出 35:3)
本週的妥拉帶出一個耐人尋味的結構——會幕的設計與安息日的關聯。
《出埃及記》25-30 章,神向摩西詳細交代會幕的建造藍圖,包括奉獻的禮物、會幕、獻祭、祭司、衣服等執行等細節。到了35 章,這些內容幾乎被完整重述,直至39 章才記錄會幕的建造完成。
神向摩西啟示會幕的設計時,以安息日作結;摩西向百姓傳達建造指示時,則是從安息日開始。
這裡,我們發現了一條外加上的規定:「不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生火。」(這規定在聖經只出現一次,見《聖經啟導本》註解)為什麼?這條獨特的吩咐與會幕有什麼關聯?
聖所的設計帶我們進入一個新的視度:當祭司從外院進入聖所,經過洗濯盆洗手,進入的不再是自然界的時間,而是一個以金燈臺為光源的空間。這裡沒有晝夜,不受太陽、月亮循環時間影響,唯有祭司「使燈常常點著」,維持聖所內唯一的光源,這裡指向神與人的同在關係裡。(參考聖所「贖罪銀」的啟示)
當我們回到創世記,神的造物之工在第七日都造齊了!第七日設為聖安息日,但與前六日不同的是,經文中不再提到「有晚上,有早晨」,顯然第七日不在自然光源的時間循環裡,而是進入神永恆的安息。這與聖所的設計相呼應:人不是依靠外在的光源,而是在神裡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參:約1:3-4)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 8:12)
聖所有燈,要常常點著,如同進入安息日的永恆;而人的安息日,在住處卻不能生火?
「生火」的動詞『生』(kindle)希伯來文 ba‘ar(בָּעַר SH1197)有燃燒、毀滅的意思,而它的字根 baar(בָּעַר)帶有「毫無意義」(senseless)的概念,它第一次使用在摩西所見燃『燒』著的荊棘。這讓我們思考,神的吩咐可能不只是禁止實質上的生火,可能在提醒我們—— 不要試圖在自己的住處點火,點那不是神所吩咐的那火嗎?這與聖所中的「金燈臺的燈要常常點著」形成對比:金燈臺的燈由祭司按著神的指示經手管理,而人自己點燃的火,卻可能成為「異樣的香」(出30:9)或是「凡火」(利10:1)。
在妥拉的經文中,zuwr(זָר |SH2114)這個詞常用來形容「外人、異樣的事物」特別是用在與聖所、祭司職分及獻祭不相關的範疇,透過這些元素將給我們一些提示:
神的救贖有祂的設計,別無他法,別無他名。當人試圖用自己的方式來「補足」救贖的藍圖,就偏離了原本的設計。怎麼說呢?
安息日並不是一個時間循環的概念,安息日是超越時空的,是聖所,也在人的住處,甚至在人的裡面,安息日的定位在乎身份、思維和神的救贖對齊。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他使我的靈魂甦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詩23:1-3)
所以,「不可生火」不只是關於物質上的點火,可能更是一種內在狀態的提醒。
我們很容易在日常裡忙著「點燃」一些東西——或許是為了確保不會出錯,或是出於害怕、沒有安全感的掌控,甚至停留在習慣靠自己努力維持一切的模式。但安息日的設立,本來就是要讓人回到神裡面,回到祂已經預備齊了的供應和狀態,而不是繼續在焦慮與掌控中耗損自己,甚至影響與人、與神之間的關係。
當人不認識自己的身分,不知道自己原本就在神裡面,就會像個局外人一樣,總覺得必須靠自己的方式來維繫什麼,或者試圖證明什麼。這樣的思維,其實與聖所裡神所設立的價值格格不入。因為生命在神裡面,這生命是人的光,源頭是耶穌,祂的光不單足以遮蓋破裂的關係,更是恢復原來受造的永恆和榮耀,祂才是供應,在祂裡面才有全然的安息。
所以,或許這條吩咐真正的提醒是——當神邀請我們進入安息時,不是要我們「什麼都不做」,而是學習放下那種總想靠自己努力做什麼的習慣,轉向祂為我們做成的事,進入已恢復的榮耀,在祂的裡面——安然居住。
]]>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因他在我右邊,我便不致搖動。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16:8-9、11)
神設立的逾越節,也是百姓出離埃及的日子,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百姓從為奴之家領出來,經過七週,他們來到了西乃山,神與百姓進入正式的盟約關係。從救贖到立盟約之中有幾個問題,引發好奇,就是這自由行動的路線,神恐怕他們遇見戰爭的事就退回埃及,因此沒有領他們走近路,也就是非利士人的地。(出13:17) 戰爭對剛脫離埃及的百姓來說,不是神要他們首先經歷的,因此這七週所發生的每一個事件串連起來,我們可以找到幾個新觀點:
遑論戰爭,光是為了飲水、食物的缺乏和焦慮,百姓就想念埃及地了!並且七週的時間內,他們還是遇到了和亞瑪力人的戰爭。他們質疑,神是否在人民中間嗎?
耶和華是在我們中間不是?(出17:7)
十災、過紅海、雲柱火柱等神蹟,為什麼不能使人有完美的信仰?因此,神透過日常的供應滿足了百姓的需要,全能的神偉大的神,看顧人每日的需要,這是彰顯祂恩典的屬性!神蹟與恩典都是祂的屬性,神蹟打破了我們對自然規律的理解,而恩典是日常生活中持續認識神的途徑,是我們學習信靠神的經歷。
以色列人雖然身體已經離開了埃及,但他們的心卻仍然被過去的經驗所束縛。面對曠野的困難,他們的直覺反應是尋求熟悉感所帶來的安全,這種生存的本能讓他們懷念過去的奴役生活。在這段旅程,神用祂的作為要取代這一切的舊記憶,學會依靠神得每日的供應;嗎哪和預備安息日得雙倍供應的經歷,神不僅滿足了他們的生理需求,也在塑造他們的心靈、更新他們從為奴的思維轉向對神的完全信靠。
因此,當百姓懷念埃及時,實際上也是陷入了一種錯覺,以為自己是獨立存在的,缺乏歸屬感,在與神的愛隔絕思維裡,產生的焦慮和恐懼,然而事實是,神將他們”如鷹背在翅膀上,帶來歸自己!(出19:4)” 神用翅膀比喻為新娘披上的嫁衣,不僅表達隱藏在祂的保護之下,也堅立新娘的身分。
因此這段過程不僅是身體的自由,更是心靈的釋放,建立意識自己的身份和歸屬感,並學會在各樣的環境中可以依靠她的新郎神。
在救贖與立盟約之間的七週時間,雖然我們常聚焦於以色列民的抱怨與不知足,但這段妥拉卻可以讀出神對祂的新娘所展開的熱切追求,透過歸納五個關鍵事件,祂向以色列民揭示了關於自己的屬性,讓他們認識所跟隨的這位神是何等的慈愛與信實:
1、帶來甜的生命樹:在瑪拉,神透過摩西丟下的樹木使苦水變甜,這不僅是本質的轉化,更象徵著生命的恢復。就如同水變酒,神以甜美的生命來滿足祂的百姓,充分的表達甜的本質是這旅程所要帶出來的味道和經驗。這是神作為醫治者角色的證據,』“我是耶和華拉法(出15:26)”。
2、每日的嗎哪和安全感:神在曠野中每日供應嗎哪,用食物滿足他們,這是神以實際的行動來告訴以色列民,對新娘將有無微不至的呵護。同時這是食物,以及祂口裡應許的一切話要帶來的安全感。“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出16:12)”
3、安息日的邀請:安息日是神對祂新娘的邀請,讓她在滿足中專注且享受與神的親密關係和面對面的精心時刻。“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12:8)”
4、靈磐石活水的滋養:靈磐石象徵著生命的源頭,帶來靈裡的活水。這是神向新娘提供的靈性滋養,讓她在信仰的旅程中不斷獲得力量與更新的來源。“那磐石就是基督。(林前10:4)”
5、保護妻子的戰士:在與亞瑪力人的戰爭中,神顯示了祂作為保護者的角色,保護祂的百姓如同丈夫對妻子的守護,讓她們感受到安全與歸屬。“祂的名是耶和華尼西——耶和華是我的旌旗(出17:15)”
在抵達西乃山之前歸納的這五個事件,似乎說明了神對以色列民的追求,神以這些行動,讓他們也能熟悉渴望與他們建立永恆盟約的良人。
回顧前面的五個事件,這不只是關於神如何向祂的新娘展現祂的愛與信實,就像是女人對男人的認識轉向信任的建立——決定她是否願意將生命交託給這位良人。而這個抉擇,必然建立在眼光和思維的轉變上,也就是從為奴之家被救贖後,真正學習信靠與歸屬的過程。
但是,有一個啟示,關於《亞瑪力的名號》,神應許要將這名號從天下全然塗抹,並且起了誓「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人爭戰。」(出17:14、16)
這裡的關鍵字『名號』指的是記憶,它代表錯誤的記憶。申命記提到關於這名號很重要的補充,就是亞瑪力的名號到底代表什麼記憶 ?—— 正是不敬畏神、不看重生命,趁虛而入,暴力傷害無辜老弱者!這些特徵真是與法老如出一轍!
你要記念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亞瑪力人在路上怎樣待你:他們在路上遇見你,趁你疲乏困倦擊殺你儘後邊軟弱的人,並不敬畏神。(申25:17-18)
而與亞瑪力發生的戰爭,是神向百姓啟示關於自己作為新郎神的屬性之後,當,在祂的指示與次序當中,與祂的百姓同心合一,如同一 (echad)人,這echad 的屬性使人經歷人與神之間的合一,這是得勝的關鍵!
因此,世世代代的百姓都必須面臨關鍵的選擇,停留在世界的價值形塑的埃及的思維或是受困埃及為奴的意識和記憶,另外的是道路帶來的真理和生命,就是藉著耶穌,單單依賴與神關係的維繫與連結,認識本來就受造在神的屬性和本質中,那正是因信稱『義』,無罪釋放的內涵。
真正的救贖並不在於身體上的自由,而是在人的心思意念中,回到與神是合一的原創和本質中,才是新娘的真實身份,這也是真理使人得自由的根基,是我們開始活出來的起點和原創設計。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弗1:4-5)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法老是埃及的王,在當時他不只是政治領袖,更被視為神的代表,甚至是神本身。他的思維方式與神對受造與人的意圖完全是相反的,從出埃及記的敘述來看,法老「自以為神」的思維可以歸納以下幾點特徵:
特徵:法老不承認以色列的神是至高者,而是認為自己才是最高的存在。
經文:
出 5:2:「法老說:『耶和華是誰,使我聽祂的話?⋯⋯我不認識耶和華』」
出 9:27:⋯⋯「這一次我犯了罪了。耶和華是公義的,我和我的百姓是邪惡的。」等到災難臨到時,他才短暫承認「這次我是有罪的」,但災一舒緩後他就反悔。
思維模式:法老無法接受有更高的主權者,不願意順服真正的神。他的掌控欲表現在對國家的統治、幕僚、經濟、人的性命。
特徵:埃及的世界觀是建立在「強者統治弱者」的基礎上,而非建立在愛與關係之上。
經文:
出 1:9-10:「看哪,這以色列民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我們要用巧計待他們。」
思維模式:衡量價值的標準是「強、弱」而非「神的心意(生養眾多的福)」。法老奴役以色列人,是因為害怕他們的強盛會威脅自己的政權。這與世界上的系統類似,許多政權與組織都是基於「掌控」而非「服事」來運作。
特徵:法老拒絕聽摩西的話,即使面對災難仍然頑固不化,選擇相信自己的祭司、術士甚至自己的判斷。
經文:
出 7:22:「埃及的術士用邪術照樣而行。」
出 8:15:「法老見災禍止住,就硬著心,不肯聽他們。」
思維模式:只願意聽見自己想聽的話。即使真理擺在眼前,仍然選擇「合理化」自己的立場。我們可以體會時下,即使知道某些選擇會導致毀滅,仍然執意走下去,因為「放棄控制」對他們而言比毀滅還要可怕。
特徵:法老即使面對十災,仍然不願意悔改,直到埃及國家社會結構經歷莫大的震盪和虧損。
經文:
出 10:7:「法老的臣僕對他說:『這人為我們的網羅要到幾時呢?容這些人去侍奉耶和華他們的神吧!埃及已經敗壞了,你還不知道嗎?』」
出 12:30:長子之災後,全埃及「哀號甚大」,但法老仍然短暫悔改,隨後又帶兵追趕以色列人(出 14:5-9)。
思維模式:不計後果地堅持錯誤的決定,只為維護自己的地位,並且在臣僕的提醒下,法老二次召見,卻轉作改變事奉條件的人。就如同巴勒斯坦政權、哈瑪斯,他們寧願犧牲人民的福址,也不願放棄自己的權力。
特徵:法老認為奴役以色列人是正常的,當摩西來說「容我們去祭祀耶和華」時,他論斷百姓是「懶惰的」
經文:
出 5:17:「你們是懶惰的!你們是懶惰的!」
出 14:5:「百姓逃跑,法老和他的臣僕對以色列人改變心意,說:『我們做的這是什麼事呢?竟放以色列人去,不再服事我們!』」
思維模式:奴役與被奴役間的關係是常態,這符合法老、帝國的利益。自由不符合他認定統治的模式,所以他試圖要控制一切。這與現今世界的系統類似,人在經濟、名利、社會期待所掌控,並且認為這是「正常」,對真正的自由反而視之為「不切實際」;對良善道德,視之為理想、且是不可行的理論。
特徵:法老帶兵追趕以色列人,最終死在紅海。
經文:
出 14:27-28:「水就回流,淹沒了車輛和馬兵。那些跟著以色列人下海法老的全軍,連一個也沒有剩下。」
思維模式:法老不僅害了自己,連帶整個埃及的軍兵也都拖下水。錯過神的憐憫,選擇敵擋神的道路,結局是死亡。
| 法老的思維 | 對齊神的思維 |
|---|---|
| 自以為神 | 承認神是源頭 |
| 掌控一切 | 信靠神的供應 |
| 以「力量」衡量一切 | 以「關係」衡量一切 |
| 只聽自己想聽的話 | 聽進真理並行出來 |
| 任憑己意的奴役人 | 釋放人進入自由 |
| 最終導致毀滅 | 最終帶來生命 |
法老的防衛機制,試圖抵抗真理的內在運作,在心理學歸納出這種現象,叫「防衛機轉」,是一種無意識的心理策略,目的是保護自我不受衝突或焦慮的傷害。法老的反應顯示了多種防衛行為,其中最明顯的是:
由於法老的世界觀建立在「他自己就是神」的基礎上,因此承認耶和華的存在,意味著他的神性地位將崩潰。這種世界觀的瓦解會帶來極大的心理痛苦,因此他選擇防衛,而不是轉向真理。這也是為何有些人寧願毀滅,也不願改變思維——因為這樣做等於「殺死舊的自己」。顯然,法老不願意放棄自己的名聲和權力,但實際上神是能使人的名為大,並且祂與人共享權力,並領人進入真正的治理(創世記 1:26-28),而不是讓人以自我為中心。
法老的掌控和神的意圖,可區別出兩種差異很大的模式:
| 法老的思維 | 神的意圖 |
|---|---|
| 權力掌控,害怕失去控制 | 權柄分享,邀請人參與治理 |
| 高舉自己,將自己視為「神」 | 神造人是按祂的形象和樣式 |
| 抵抗改變,最終走向毀滅 | 更新思維,使人成為祂國度的代表和延申 |
| 透過壓制奴役他人來維持統治 | 透過愛與真理,使人自由並承擔治理責任 |
神的心意是讓人進入治理者的角色,而不是在奴役與被奴役的循環裡。這就是為何祂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不只是讓他們脫離奴役,而是要恢復在神的裡面受尊榮的身份。然而,以色列人也需要經過思維的更新,因為他們長期活在奴役中,不習慣自由的責任與信靠神的生活。
當我們探索這兩者模式的差異時,其實也反映了我們內心的掙扎:
我們是否仍然活在「奴役思維」,不相信自己有被耶穌拯救與本質恢復的生命?是否還將自己封鎖在埃及地,還沒有出埃及呢?
【經文默想】
以弗所書第一章
願頌讚歸於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弗1:3-6)
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做萬有之首。(弗1:20-22)
【補充資料 – 防衛機轉】
防衛機轉(Defense Mechanism),是指人們在應付挫折情境時,為防止或降低焦慮與壓力所採取的一些習慣性的適應行為。因為防衛機轉是在「自我」(ego)中運作,也是為了保護自我而來,所以它又稱為自我防衛機轉(Ego Defense Mechanism)。具體言之,防衛機轉旨在保護及增強自我的功能,俾以平衡各種需求與驅力之間的競爭或衝突。防衛機轉是正常而非病態的行為, 適度的使用將有助於心理健康及人格的健全發展,但如過度的使用或將它當成是逃避現實的手段,則將會造成人格發展的偏差,甚且會產生異常的行為及心理疾病所有防衛機轉的運作都有二種特徵:其一是,它們都否認、曲解、扭曲現實;其二是,它們都是在潛意識下運作,所以人們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換言之,防衛機轉的運作是不為人知,也無法加以控制。
應用:阻止潛意識下運作的方式,就是以情緒作為警示的機制,用真理來覺查此時此刻,我們是在謊言裡聽或是找到神話語的真理對齊,塗抹在潛意識中可能行出所信的謊言,而帶出來對自己或人際間的傷害。
然而,這個救贖計畫早在創世記 15 章已經向亞伯拉罕預示。日落之前,在亞伯拉罕為立約儀式預備了祭牲,他將祭物劈開對半擺列,後來他沉沉的睡著了,神將祂要做的事啟示給亞伯拉罕,並「⋯⋯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參:創 15:17)
這是古代立約的一種儀式,但那走過祭牲的冒煙的爐與燒著的火把代表什麼呢?是否暗示著聖父聖子之間的約?救贖的計劃將透過神的獨生愛子來完成,父與子原為一(echad)。
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唯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講什麼。(約12:49)
鍋的熾熱煙霧可以象徵神的存在,如同西乃山冒煙,神在雷轟密雲與火中降臨,又如同先知書中也提到的鍋,意味著審判;而火把是否代表聖子帶來光明和救贖盼望,也許這異象不能完全理解,但是我們意識到這立約是神單方面的,因此神的約並不需要依賴亞伯拉罕的行為或幫助,而是神自己承諾應許的完成,神的審判,同時也是神的拯救,祂親自承擔了贖回祂百姓的責任。
「神愛世人(原文是世界),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二千多年後,神實現了應許亞伯拉罕的那位後裔,祂為世人(受造界)獻上祂自己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與父神和好了。這一切的應許和計劃,顯明祂就是愛!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做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4:10)
透過創世記十五章的經歷,我們可以理解神對亞伯拉罕的試驗,並不是出於懷疑或試探,而是基於一個深厚的信任關係。神讓他親身經歷這一切,使他明白,信心的價值遠超過他所能獻上的一切。
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來11:17)
亞伯拉罕見證創世記十五章的根基,以及聽見神引導就實踐的經歷,他的生命旅程清楚看見神最終是透過自己的兒子要來拯救更多的人。因此,站在這個基礎上來理解關於長子之災的難題,可能不是我們原來想的那樣,而是早在聖經的書卷中,祂已呈現完全的救贖計劃。
既然亞伯拉罕已經見證了神的應許,那麼,以色列作為神的長子,又與這救贖計畫有何關聯呢?
你要對法老說:『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我對你說過容我的兒子去,好侍奉我,你還是不肯容他去。看哪,我要殺你的長子。』」(出4:22-23)
以色列是神的長子!那法老或埃及人和神的關係是什麼呢?經過十災的課題,我們清楚知道法老的心態,他自己就是神的長子、法老自己比喻作神的地位,因此,神用眼前的事實在教育法老。降下第十災之前,已經透過摩西多次給法老悔改的機會,只是法老拒絕釋放以色列,作為對抗神的證據,更別忘了法老殺以色列的男嬰是全埃及地都知曉的事實。神的憐憫不是在災難之後才出現的,而是在審判臨到前就已經顯明。而法老持續拒絕神的結果,神卻能拯救更多的人出離埃及為奴之家,這也是神囑咐以色列民,當中有本地人、寄居的,願意行割禮、守逾越節的人都一視同仁,同歸一例(參:出12:43-50)。更多的人選擇和以色列民同出埃及,歸耶和華神作聖潔子民、祭司國度。
耶和華神提供的一條出路,就是羔羊的血,神進一步揭曉祂提供了贖回長子的方法!
「你們預備羊羔,要按著人數和飯量計算。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裡取,或從山羊裡取,都可以。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出 12:4b-7)
早在亞伯拉罕所見異象,冒煙的爐和燒著的火把,神已經獨自承擔約的責任,也暗示了祂自己將為人類的罪付上代價。同樣的,和逾越節的羔羊一致——當神的審判臨到,祂不只是審判者,更是代替人承擔審判的那一位。最終,祂以自己的獨生愛子(耶穌),為眾人流血,使人因祂的血得救贖: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汙的羔羊之血。(彼前 1:18-19)。
從聖經整體來看,雖然埃及的長子在第十災中死亡,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永遠與神隔絕,因為神的救贖計畫遠遠超過當下的審判。
聖經中還有許多例子顯示,神的憐憫早就擴及外邦人,例如,尼尼微人因悔改得憐憫(約拿書 3 章),而外邦人也能因信稱義(羅馬書 4:9-12)。這說明神的憐憫不限於以色列,祂對埃及人也是如此的心腸。埃及的長子或許在死後仍有機會認識神,因為神憐憫世人,不願讓人因無知而滅亡。(參:提前 2:4;彼後 3:9)。
「基督……在靈裡叫他復活。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參彼前 3:18-19)
神的審判不是為了定罪或刑罰,而是為了管教,使人從中學習並回轉。即便埃及的長子遭遇肉身的死亡,其中仍包含神憐憫的旨意。保羅提到了這個觀點: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 4:4-5)
直到二千多年前,耶穌基督為童女馬利亞所生,成為罪身的樣式,祂自己聖潔無辜的生命,為人擔罪,且在重覆循環的日子——逾越節,亞筆月十四日應驗十架救贖所有人的計劃,”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8:29)
直譯參考:『因為對於那些祂預先知道的人,祂也預定他兒子形像的相似樣式,使他在許多兄弟中作首生的。』這經文證實我們因信成為與神兒子的形像樣式,恢復我們原來就被造在神裡面的真實,因為父與子原為一 (echad),我們也因著耶穌基督被恢復受造的聖潔、無暇疵。然而耶穌的救贖所成就的,更是突破了線性時間的框架,在祂不變的承諾中,救贖已在永恆中完成了,而非特定的一個日子,或特定的日子以後。(參考文章:正當那日)
希伯來書 12:23 提到「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顯示神的計畫不僅限於地上的以色列,而是所有「因信稱義」的人都能被列入長子的名錄。
如果神的救贖計畫涵蓋了外邦人,那麼埃及的長子們,雖然在地上的生命結束,但他們的靈魂仍然有機會被記錄在「長子的名錄」中。“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都是出於一(echad)的本質!這是經上耶穌捨命最關鍵的理由,祂用生命護衛這份不能被切割、隔絕的愛,因此耶穌——神的兒子,承擔眾人的罪孽,為人流血的生命才能成為贖價,叫我們因信得著兒子的名分,領許多的兒子進入父、子的榮耀裡。
「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來 2:10)
既然神已為我們成就這一切,我們能相信多少,就可活出多少。其實,我們本來就在祂裡面(echad),只是思維有沒有對準這個真實而已。你不會成為你想要的樣子,而是會成為你相信的樣子,因此當我們持續的在真理和智慧裡相信,就會發現,這不需要靠努力去達成,因為我們本來就在神裡面,在祂的愛裡,那裡才能找著、認出並恢復我們真正兒女的身份。
]]>我也說:『要將你們從埃及的困苦中領出來,往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的地去,就是到流奶與蜜之地。』他們必聽你的話。你和以色列的長老要去見埃及王,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神遇見了我們,現在求你容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為要祭祀耶和華我們的神。』(出3:17-18)
為什麼神要摩西跟法老說容百姓有三天的時間去祭祀耶和華? 這是欺騙嗎?還是外交策略?當中隱含著什麼可能性?
神的計劃不只是讓以色列民離開,而是讓法老、埃及人也認識祂的名,以下經 文看見神對每一個族群的意圖都十分的清晰:
我知道雖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也不容你們去。 我必伸手在埃及中間施行我一切的奇事,攻擊那地,然後他才容你們去。我必叫你們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你們去的時候就不至於空手而去。但各婦女必向她的鄰舍並居住在她家裡的女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好給你們的兒女穿戴,這樣你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出3:19-22)
神表示祂知道,”雖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也不容你們去”,但神告訴摩西祂的策略帶來的許多可能性:
「現在你必看見我向法老所行的事,使他因我大能的手容以色列人去,且把他們趕出他的地。」(出6:1)
神對法老的策略,也很清楚:其實我叫你存立,是特要向你顯我的大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出9:16)
神將讓埃及百姓知道祂是耶和華:並要叫你將我向埃及人所作的事和在他們中間所行的神蹟,傳與你兒子和你孫子的耳中,好叫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出10:2)
神讓埃及百姓認清他們所事奉的假神和虛幻的能力:因為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又要敗壞埃及一切的神。我是耶和華。(出12:12)
神多處向列祖揭示祂的名字和名字要帶出的權能和應許,都有情境的意義,如同神第一次向摩西解釋祂的名字就是「我是」,永不改變的,我就是我的所是,過去今日以後永遠不會改變的神,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是他們祖宗的神;這一方面就確認了住在歌珊地的以色列民與耶和華神之間的關係。
摩西對神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裡,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他們若問我說:『他叫什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什麼呢?」 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神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出3:13-15)
耶和華,是列祖的神,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是沒有改變過的神,所以祂稱自己是自有永有的神!但如今在出埃及記神要彰顯這個名字為救贖主是先祖未曾經歷(驗)過的屬性
神曉諭摩西 :「我是耶和華。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出6:2-3)
耶和華的名字,在這裡被充分的詮釋,祂的名字、祂的屬性和救贖大有關係!這是百姓與耶和華神之間建立新連結的關鍵時刻,他們的苦情要如何在神清楚的意圖中被釋放:
所以你要對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我要用伸出來的膀臂重重地刑罰埃及人,救贖你們脫離他們的重擔,不做他們的苦工。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做你們的神。你們要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是救你們脫離埃及人之重擔的。(出6:6-7)
救贖是奴隸巿場買賣用語,用超過的巿場的價值將奴隸買下來歸自己。
神藉著摩西所施行的大能有多個受眾,其中有法老、法老的臣僕、法老的術士、埃及的百姓以及以色列百姓⋯等。
法老的術士在法老的要求下行奇事與摩西較勁,直到蝨災,術士的極限,並承認這是神的作為。
行法術的也用邪術要生出蝨子來,卻是不能。⋯行法術的就對法老說:「這是神的手段。」(出8:18、19a)
法老指示術士拷貝和模仿,而不是解決困境或作出創造性的改變,基本上,這就無法與神拯救的計劃策略相提並論。
當亞倫摩西向法老宣告蝗災(第八災)時,法老的臣僕意識到埃及的權勢與力量的有限,在命危的風險中向法老提出諫言:
法老的臣僕對法老說:「這人為我們的網羅要到幾時呢?容這些人去侍奉耶和華他們的神吧!埃及已經敗壞了,你還不知道嗎?」 (出10:7)
就妥拉所記載,臣僕並不因此臣服於耶和華的名號,他們認知這是以色列的神。甚至在長子之災後,法老和他的臣僕意識到以色列人真的離開埃及時,他們還向百姓變心:
法老和他的臣僕就向百姓變心,說:「我們容以色列人去,不再服侍我們,這做的是什麼事呢?」(出14:5)
為什麼神要摩西只建議三天的路程往曠野去敬拜耶和華? 這可能是外交策略或談判的需要,直接要求脫離埃及法老的統治,不可能達成目的,實際上只是三天的提議,法老變本加厲的逼迫以色列人,後面的十災更加證明,他並不會答應任何的條件。
直到神開始教育法老,祂尊重法老的自由意志,法老逐步強化自己的立場,直到最後三災,法老的臣僕開始動搖,內部壓力的增強,法老強勢的指責摩西和以色列民是惡的,黑暗之災使法老失去權威,,長子之災使法老的王權和社會發生致命的傷害,法老鬆口讓以色列民離開。
最後,百姓離開了,法老持續的向耶和華挑戰,親自帶追兵上陣,用六百輛特選的車要追近三百萬的百姓,在如此懸殊差距的力量,法老仍然沒有回轉,他更大的報復之心,蒙蔽一切的真相,最終他自取死的結局。
另一方面,法老的態度,不只是對以色列民不放行,他對埃及人民的生活和福址,絲毫不關心也不在意。妥拉沒有特別提到百姓的反應,但百姓經歷苦不堪言,仰賴的尼羅河水不能喝(水變血)、蛙、蝨,蠅災引發的環境問題、人、牲畜皮膚長瘡、牲畜染瘟疫的損失,雷、雨冰雹、蝗災農損,幾乎毀壞一切產業。直到第十災的結果,死亡的陰霾讓百姓無所顧忌,催促以色列民離境:” 埃及人催促百姓,打發他們快快出離那地,因為埃及人說:「我們都要死了。」(出12:33)”
最終離開埃及的人口數,超過以色列的家族從起初的七十人經過五代所能生養的數字。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往疏割去,除了婦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又有許多閒雜人,並有羊群牛群,和他們一同上去。(出12:37-38)
神的策略是為了拯救更多心裡明白過來的人!如何可以證明呢?在耶和華神申明逾越節例時,提到了外邦人、銀子買的奴僕、寄居的和雇工人: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逾越節的例是這樣:外邦人都不可吃這羊羔, 但各人用銀子買的奴僕,既受了割禮就可以吃。寄居的和雇工人都不可吃。 應當在一個房子裡吃,不可把一點肉從房子裡帶到外頭去。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以色列全會眾都要守這禮。若有外人寄居在你們中間,願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所有的男子務要受割禮,然後才容他前來遵守,他也就像本地人一樣。但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吃這羊羔。本地人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同歸一例。」(出12:43-49)
以上內容指著出埃及的時候,男子們都已經受了割禮!無論是以色列民或是奴僕、寄居和雇工人,願向耶和華守逾越節者,男子務要受割禮才能吃羊羔。行割禮實際上需要一段時間,許多百姓的信仰體系崩塌,抓住機會重新做選擇的大有人在,也許這就是經文特別提及『閒雜人』的地方。
十災必然要發生嗎?過程中,神並沒有拔除這位攔阻神計劃的法老,但在這過程中所遇的對象,埃及的博士、術士,臣僕,到民間百姓,神最終讓他們認清原來所信奉或信賴的力量,包括法老,如經上說都敗壞了,況且法老—— 身為一國之君,被崇敬的統治者,根本不關心百姓的需要!
神用很小的代價「三天」和法老談判,這過程曝光神只是任憑法老的心剛硬嗎? 過程乃是眾人所目,人可以在當中做選擇。神的審判不是針對人,而是更突顯人所服務或服事的對象是誰,神敗壞的是牢籠人思維價值的假神!因此,是神的嚴苛,還是人的殘暴?神不是欺騙,而是給人選擇的機會,持續剛硬,還是選擇跟隨真神。
]]>當我們將逾越節被殺羔羊連結起來,將清楚看見節期、潔淨都在呼籲我們看見彌賽亞耶穌!妥拉就是訓蒙的師傅,引導我們看見這些禮儀、作法的思考方式,深深的的反應神的屬性和本質,同時這也是人的屬性,因為我們與神本為一,祂如何我們就如何,祂有什麼,我們也有什麼。只是,罪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但卻不是我們應當要停留的狀態,讓我們來探索神設立的一個方法、和一條路徑,引導我們回到原創祂的裡面,正是那成為那道路、真理和生命的彌賽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