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lue":"","Discard":false,"Expires":9999999999}] 十誡設計在在葉忒羅篇的進度,是很有意思的!葉忒羅聽見了耶和華為以色列百姓所做的事,他說:「耶和華比萬神都大!」葉忒羅聽了就信了,並且從他的口裡也說出來了,他也是繼承亞伯拉罕『因信承義』的產業,他的表現,連想到了十誡裡的前三句!透過柏牧師、師母以希伯來原文的解釋,幫助我們了解這三句話,不是神擔憂中的耳提面命,更不是祂獨大的宣告,而是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三個優先,為我們帶來幸福的前三句話! 「十誡」在希伯來文中是 עֲשֶׂרֶת הַדְּבָרִים (Aseret HaDibrot),直譯為「十句話」或「十個話語」。這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誡命」,而是神與祂子民之間的關係條款。律法規範行為,而關係需要被護衛,這十句話正是保護這份神和百姓關係的盟約核心。 創世的起點——「Bereshit(起初),神創造天地」——顯明祂是創造主。祂第一次向人類啟示自己,正是以「創造者」的身份來與我們建立關係。 神向以撒堅定祂向亞伯拉罕所起的誓: 由此可見,亞伯拉罕不僅領受神的教導,更將這份產業傳承給後代。 這十句話的第一條就是: לֹא יִהְיֶה לְךָ אֱלֹהִים אֲחֵרִים עַל־פָּנָי–> 這句話的關鍵詞是 「臉面」 (עַל־פָּנָי |al panai),字面意思是「在我的面前」或「在我的臉面上」。如果直譯,應是:「不可在我的臉面上放置別的神」或「不可在我的臉面上貼上別的神」。 當人遵行第一句話,自然不會違反第二條,因為心中已經單單以神為唯一,不會去塑造其他形象來取代祂。 這條誡命的關鍵在於接下來的警告——若人去事奉石頭、木頭雕刻的偶像,這不僅影響個人,還會波及三、四代。 這裡提到的「三、四代」,是根據以色列人的家族聚落形態——在當時的社會結構中,一個家族通常由多代同堂共同生活,父母的信仰選擇會直接影響子孫。因此,當長輩選擇敬拜偶像,這樣的模式會在家族內延續,影響至少三、四代人。 這句話的核心在於「妄稱」的真正含義,原文並不是單純指「隨便說出神的名字」、「或任意以神的名為自己做背書」,而是涉及更深的「背負神的名」與「使神的名落空」: 當我們承載神的名,就不應該讓祂的名被玷污、失去見證。 人承載的是神的形象和樣式,可以活出與祂本質相符的生命。然而,當人偏離這一根基概念,原來可以從神的合一 (echad) 中流露出的力量就會枯竭,導致與神同工、與神一同創造的經歷被切斷。在神看來,這不僅僅是人的失敗,更是一種虧損——因為人本來就是在祂裡面被造的,理當在祂的本質中運行,活出豐盛的創造力與更新的生命,那使人名符其「實」! 人若從神的本質出發,就不會落入「努力活出神形象」的陷阱,而是從「原來我和神是同本質」的根基出發,激發人從這真理作為認識自己的基礎,在相信這真理的根基上,感受經驗這早已內建的設計,自由自在的在 echad(合一)裡運行,自然的流露出祂的屬性與能力,同時也是自己的屬性與能力。這不是一種從外而內,額外增加的要求,而是回歸「本來就是如此」的真實狀態,走入一種將「本質性展現」的生命流動旅程。 換句話說,若意識上與神的關係是分開的,造成自己是單獨的存在個體,讓人把與神的屬性看作一種需要完成、或對齊的對象或目標。當人站在這個根基上,就會消耗自己的力量去維繫一種「標準」,無法進入與神同在、同工的自由與創造中。
神肯定並見證了亞伯拉罕專心聆聽神的吩咐、律例和法度並活出與神同行的親密、緊密的關係:> 耶和華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創18:17-19)> 「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 (mitzvot)、律例 (chukim)、法度 (torah)」(創 26:5)。
神的 mitzvot(吩咐)、chukim(律例)、Torah(法度)被稱為「盟約的護衛」,其目的不只是一味的遵守規條,而是保護人與神、人與人之間、世世代代的關係與保障。第一句話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
在希伯來語中,「臉面」(panai) 代表神的同在,因此,這條誡命真正的含義是:「不要讓任何其他的臉面(形象、觀念、認識)貼在我的臉上。」換句話說,不要讓任何人、事、物取代神在你心中的地位。不要用你過往在埃及的經歷、你所見識的神祇、法老王,或為奴的記憶來錯誤解讀神。你要真正認識祂——以祂所啟示的方式,而非以你的經驗和世界的價值觀。
這就像婚姻的忠誠誓言。若神與以色列的關係是婚姻的盟約,那麼這條誡命就如同排他性的承諾:「你屬於我,你不會愛上別人。」第二句話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出 20:4)>「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 20:5)
值得注意的是,「罪」在希伯來語中是盟約的用語,並非僅指道德上的錯誤,而是關係上的背離。換句話說,拜偶像的行為不是「犯法」的概念,而是破壞了人與神之間的盟約關係,使人離開神的同在,進而影響後代的重要的產業傳承。第三句話
>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20: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 20:7)
這裡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神認定這是偏離靶心的;換句話說,人若以神的名義行事,卻違背祂的本質,最終的結果就是錯失了讓人、包括自己經歷神屬性與本質的機會,這是很大的損失,與”祂的名”不名符其實。
然而,這條誡命的核心不在於人「努力」去活出神的名,而是在於我們本是按著祂的形象被造,原本就在祂的 echad(合一)裡。當我們回歸這個真實,便能自然地活出與神的名相稱的生命與本質;反之,人若在隔絕的思維裡,離開這個合一的真實認知,就等於讓祂的名落空,使神的榮耀無法透過我們彰顯出來了。
來源|啟動七年新循環 授權
日期|2024.02.22
為什麼在出埃及記19,20章,以色列民聚集在西乃山前,穿插一個摩西和他的岳父一段有趣的對話,成了神與以色列民立下盟約的前奏曲?
摩西的岳父說:「你這做的不好。你和這些百姓必都疲憊,因為這事太重,你獨自一人辦理不了。(出18:17-18)
第二天,摩西坐著審判百姓,百姓從早到晚都站在摩西的左右。摩西的岳父看見他向百姓所做的一切事就說:「你向百姓做的是什麼事呢?你為什麼獨自坐著,眾百姓從早到晚都站在你的左右呢?(出18:13-14)
以上經文特別強調《獨自》、《不好》這會讓你聯想到什麼嗎?摩西獨自做什麼事,讓葉忒羅說『不好』(לֹא־טֹוב֙)呢?
神對《不好》的判斷是什麼呢?妥拉藉這主題教導我們什麼呢? 讓我們從創世記前三章原創的藍圖來探索本週妥拉,以聖經中第一個神說《不好》為例,試圖理解《不好》指什麼,以及祂如何改變這個《不好》,連結神接下來的行動。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
普遍我們認為『獨居不好』,因此神造一個配偶幫助他,獨居和幫助的關係是什麼呢?在上帝的設計中,幫助的定義是什麼呢?神打破獨居的策略又是什麼?
幫助亞當的那一位,是如何出現的呢? 經文有一個細節的描述:
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牠的名字。 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創2:19-20)
因此亞當命名動物,他獨自完成工作項目,並且不在這一切的活物中遇見幫助者,接著看見神造另一個能幫助亞當的人,打破獨居的現況:
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創21-23)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創1:27)
綜合以上的經文,神造的幫助者是從第一個人類而來的女人!男人和女人,都是照神的形象被造的,他們有一樣的本質,他們都是按神的形象被造。
神造人的藍圖中,有男、有女,能多多生養,並且為治理全地而被造;而在人的受造和作管理者,一個重要的探索,就是遇見關係中的幫助者,並且有同一個本質: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
在葉忒羅和摩西的例子:摩西負擔的職責內容是摩西審判百姓,而葉忒羅出的主意是:『獨自一人辦理不好』,他為摩西出一個主意,就是找到幫助摩西的人,可同當任務的人。(參:出18:17-18)
葉忒羅建議的幫助者的角色是,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和十夫長管理百姓關於審判的事,提出這些幫助者的條件:
並要從百姓中揀選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神、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的人,派他們做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百姓。叫他們隨時審判百姓,大事都要呈到你這裡,小事他們自己可以審判。這樣,你就輕省些,他們也可以同當此任。
(出18:21-22)
幫助者能和摩西同任職責是:敬畏神、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的人,按事的大小和審判對口分擔,就不至於疲憊。
或許在創世記男人、女人的例子與葉忒羅、摩西的例子對比,有點牽強,但是,讓以下的對比,來看看神所判斷的獨居不好,神要怎麼解決『不好』,使祂所造賜福的系統能有真正的安息:
| 男人 |創世記 2 | 摩西 |出埃及記 18 | |
|---|---|---|
| 妥拉 | 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6-17) | 你要替百姓到神面前,將案件奏告神。 又要將律例和法度教訓他們,指示他們當行的道、當做的事。(出18:19-20) |
| 管理職責 | 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8) | 我便在兩造之間施行審判,我又叫他們知道神的律例和法度。(出18:16) |
| 需要的產生 | 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 | 責任太重,疲憊 |
| 幫助者的角色 | 女人 | 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和十夫長 |
| 屬性(或本質) | 骨中骨、肉中肉 | 敬畏神、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 |
測量自己或做行審判,必須根據神的旨意,而神的旨意在神創造的原始心意才能做為判斷的標準。是否有一個疑問就是,當神造人,祂造男造女後,為什麼下了一個《二人成為一體》這樣的結論呢?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
這《一》體的概念,總是和盟約、婚姻的教導一起出現: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太19:8)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19:9)
以下則是耶穌引用摩西所記下的妥拉經文:
「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什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申24:1-2)
經文中《不合理的事》,指的是羞愧、赤身露體、 (עֶרְוָה),使用在男人女人吃了善惡知識樹果子後所經歷的後果。《不合理的事》和《兩人成為一體》是兩極的景況。
另外,瑪拉基書2章提到,神其實只《單造一人》:
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瑪拉基書2:15)
這《一人》不是指數目上的一位,而是《一體》的《一》,原文是 echad 。而虔誠的後裔,更不是行為品格上的形容,《虔誠》的原文是 elohim(伊羅欣),是神的後裔,神形象樣式的後裔,與神的屬性有相同本質的人。顯然這個成為一體,不論是多少人,都有一樣的本質。
至於什麼造成《不合理的事》,破壞《一》(體)的事呢?創世記第三 章給了我們答案,就是吃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
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有什麼大不了嗎?只因這是神唯一吩咐,不可吃,因吃的日子必定死!然而『死』並不是神造人的設計,神造的是有靈的活物、有靈的活人,是賜福系統,不是必死系統,甚至上帝是活人的神,祂不是死人的神,祂所賜的生命是永活的,在祂的裡面有永生之道。
回到摩西管理百姓的職責,在兩造之間施行審判,所超越的是分別善惡,按著神賜下的『律例,典章』,藉由聽命並且活出來,可以回到與神有同本質的《一》(echad)的關係裡面,回到虔誠後裔的群體中,可以恢復到神原創所造的樣式。
那時選擇離開埃及的百姓,光步行的男人就有六十萬人(參:出12:37)這群百姓雖是眾多,實際上都源於一樣的本質,是神揀選首先要恢復的民族,為列國萬民預備的。
第一對男與女,互為配偶,從《一》(骨中骨、肉中肉)出來,在盟約中又成為《一》體;而以色列百姓雖是眾多人的群體,同樣在獨一真神所賜的妥拉中,成為如同一人的民族,是君尊的祭司、聖潔的國度。
神的心意是這樣的,在這合《一》(echad)當中將產生比原來單獨存在更好、更加超越、更加榮耀的光景中,但要恢復原創,卻需要在雙方的盟約當中,讓神的大能,恢復祂原創的設計,因約,使祂應許要恢復的榮耀得以成就。
因此,神恨惡不能謹守的心、導致詭詐的行為。不難理解為什麼用在《休妻》的話題上,這是破壞《一》(體),不是只用在狹隘的指夫妻離婚的行為,更關乎盟約: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瑪2:16)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太19:8)
耶穌解釋了《心硬》,當人不在神的妥拉、律例典章中活,如同利未記26章所指『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的誡命,厭棄我的律例,厭惡我的典章,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背棄我的約⋯⋯』。
記錄在撒母耳記上15章,掃羅的例子,在《律法上瞻徇情面》(參:瑪2:9)部分守神的律法(指妥拉、典章或律例)及《因懼怕百姓,聽從人的話,就違背了耶和華的命令⋯⋯》(參:撒上15:24),撒母耳說:《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做王。」(撒上15:22-23)
歷史讓我們知道人性的寫實,無法靠著理解,理性,單單遵行神的話,就能活出神的道,神的話更像是師父,要引領我們到神的面前,一個能解決被破壞的一(echad)與關係中更大的奧秘 —— 耶穌,在亞伯拉罕之約中神承諾要祝福列國萬邦的應許之子。
首先,回到起初,神造男造女,女人從男人所取出的肋骨再造出第二個人,他們原為一,被分開面對面後,仍然再一(體)裡面,他們有一樣的本質,他們被賦予尊貴榮耀的身分,能生養、治理、管理全地,唯被吩咐不可吃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為界線。
而葉忒羅和摩西的故事,正是以色列與耶和華進入盟約的前奏曲!神將他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透過妥拉,教導以色列民關乎他們的原創受造和神的心意。這被恢復自由身的以色列民,在群體的身分中,再一次透過西乃山之約歸耶和華為聖,成為神的子民。
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做你們的神。你們要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是救你們脫離埃及人之重擔的。我起誓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們領進去,將那地賜給你們為業。我是耶和華。(出6:7-8)
經上亦多處提到,如同一人:
到了七月,以色列人住在自己的城裡,那時他們如同一人聚集在水門前的寬闊處,請文士以斯拉將耶和華藉摩西傳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書帶來。(尼希米記8:1)
到了七月,以色列人住在各城,那時他們如同一人聚集在耶路撒冷。(以斯拉3:1)
於是以色列從但到別是巴,以及住基列地的眾人都出來,如同一人,聚集在米斯巴耶和華面前。(士師記20:1)
在福音書中,看見這《一》進一步的說明:
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2:2-3)
這一切的心意都是為了讓亞伯拉罕對列國萬邦的心意能夠在祂應許的《那一位》後裔 – 彌賽亞耶穌,從以色列民族當中,作道成肉生的人子,使得更大的群體因為透過耶穌的新約,再次因信稱義,分別出來進入祂的《一》裡面,是一個眾人可以互為肢體的身體,並且是以耶穌為首的身體,同被建造成為神的居所。
以弗所書2章,將這建造肢體的奧秘向人們顯明,使得神得以居住在我們的裡面。
這樣,你們不再做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各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2:19-22)
直到神的獨生子耶穌祂代有罪的我們受刑罰,祂親自的來成全律法和死的工價,使我們重生恢復神兒女的形象,並且因為有同為首的耶穌基督,而同為一體。
這奧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3:6)
如今,列國萬民,可以透過耶穌基督為我們捨的身體,萬民能成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這是何等大的奧秘、這是何等奇妙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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