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若問我說:祢叫什麼名字?
來源|啟動七年新循環 / 5783年妥拉讀經分享 |日期:2023.01.18
「名字」(שְׁמוֹת , 音sh’mot)是「出埃及記」在希伯來原文的書名,是摩西五經中的第二本;在這本書中,神更多的揭曉自己名字,祂名字的屬性,幫助摩西堅定回應神對他的差遣。神說:”我必與你同在,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
摩西問神,怎麼向希伯人介紹祂的名字,”他們若問我說:他叫什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什麼呢?(出3:13b)”; 神對摩西說: ”「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神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出3:14-15)
在這短短的幾節經文,神介紹了自己的屬性:
- 我是自有永有的
- 我是差遣你(摩西)的
- 我是你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 耶和華是我的名
- 我的名、直到永遠、直到萬代
所以,神的名不可能被塗抹,神的名顯明永遠不會、也不能改變的屬性;祂是耶和華,是被記念直到萬代的耶和華;祂的名基於一個「前提」,祂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關於神不斷的提及,祂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在這個前提下,看見三個重要的面向:
- 呼召:為特別呼召出來的一群稱為以色列的民族;
- 預言:彌賽亞、救贖主將出於以色列民族;
- 盟約: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立盟約與堅定的所有應許
保羅在加拉太書第三章說道,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加拉太書3:16)
「這一位」後裔,向著以色列人說的是祂—— 彌賽亞, 以色列素來等候的盼望;而向著列國萬民說的是好消息,福音,”萬國都必因你(亞伯拉罕)得福。” ,彌賽亞是帶我們回到父神家中與神和好的中保與拯救。
”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創17:6-9)”
對亞伯拉罕來說,這超越『承諾』,乃是一個對世世代代的『保障』,也都會『應驗的應許』;而對我們來說,這是待察驗的預言。沒有人能擁有一個三千年,或是有一段四百年的年歲來驗證所謂的應許之約,然而神的應許是根基於以信為本的人,以信為本是承受應許與產業的原則,加拉太書第三章證明了這原則: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拉太書3:6-7)”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加拉太書3:8-9)”
在保羅給外邦教會和以弗所教會的書信中,說明得更清楚,以信為本的原則,藉著信主之法,即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難道神只做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做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做外邦人的神。(參:羅馬書3)
這奧祕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他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 這奧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以弗所書3:5-6)
亞伯拉罕回應神,顯明了以信為本的原則,那應許之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以色列素來等候與盼望——彌賽亞耶穌基督已顯明,以及因信耶穌基督的外邦人,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進到父神的家中,一切都恢復在耶穌基督裡,同歸於一了。